一声轻微枪响。
子弹同时从远处飞来,准确地击中了她左侧大腿靠上的位置,骨头被击中的剧痛,涌上大脑!
冯莫缇不由自主地,“啊!——”地惨叫出声。
她只觉眼前一黑,就要痛晕过去前——
女店长终于看到了厉海,他有一张大叔脸:
男人长相普通,眼神却很冷静,完全没有惊慌之色。
……
这一记冷枪,打的是自己的大腿,目的肯定是拖累他逃走……
但冯莫缇却觉得男人眸子似乎会说话:
“没事了,姑娘!
“剩下的交给我吧!”
于是她安心起来,晕了过去……
脑子里最后的念头,居然是:
“感谢上帝。果然是一个高大强壮的男人,不帅,不老,也不娘炮儿。”
……
这姑娘,脑子已经坏掉了!
一会儿感谢老天,一会儿上帝。
神灵有知,会哭晕在各自的更衣间里吧?
……
厉海把大腿受伤的女店长轻轻放在地上的同时,目光已经穿透眼前的建筑材料堆,看到了一条矫健的身子——
是韩军!
他矫健如豹,正以自己生平所见的极高速度,还有一些奇怪的闪避动作。
非直线地朝自己这个方向——
冲了过来。
……
狡蛇,终于露出了毒牙!
……
军哥奔跑如飞,心却若磐石:
什么江湖道义,什么井水不犯河水!
只有亲手杀死的敌人,才值得尊重!
这么长时间里,对面一直隐忍不现身。
在华子身上,自己也遍寻不到流血的枪眼……仓库周围的地势也没有远程狙击的点,所以对手是确实没有狙击枪的。
尽管自己短时间内,想不出来对手,是用毒,还是用什么鬼中华内功,弄死了自己的同伙。
但他还是对自己充满信心:
以自己近身格斗的身手,多年练就的,超强神经反应速度,还有眼到手到的射击精度……
只要对手一个露头,或者让自己近了身——
那他只有死路一条。
所以他才抓住那女人,被自己一枪击伤大腿股动脉,必将成为那人累赘的时机,将长枪一扔——
单手持枪,就现身冲了过来。
……
然而,这本书的主角是厉海,怎么可能在区区30万字还不到的篇幅里,倒在他这个,只能算得上悍匪最高标准的普通人身上?
异能,无所不能!
比如现在,老三给主角设计的最省力方案就是:
厉海将目光投向军哥的小脑脑干——那是控制人类全部动作与肢体协调的大脑器官,轻轻地送出一道“停止功能”的指令。
……
于是,今晚出尽风头,如豹子一般敏捷奔跑着的军哥。
突然动作僵硬下来,像块石头一样,重重落在江州青沙江南岸,一个普通的废旧仓库外边,肮脏地面上。
……
他无法动弹,眼睁睁地看着:
一个身材高大,小眼睛的男人,从那堆建筑材料后边走了出来。
他步伐稳定,不快不慢地走到自己身前。
他蹲了下来,伸手捏住自己的脸,左右摇晃,仔细看了看……似乎在仔细确认着:自己就是今晚这章《尘埃落定》的反角!
他甚至还点了点头,从自己手里拿过那只手枪。
……
韩军,被这个男人用手抢指着额头。
厉海说:“就不留遗言了吧?你不是,也没给那个老警察机会么?”
“砰!”——
今晚最后一声枪响,在新年还没到来前。
结束了一切。
……
韩军,死了!
死在葛局长的那支警枪之下。
他没有最后的念头,如果厉给他遗言的机会……他也不知道说什么。
普通人才会有那些无用的,所谓牵挂或感情。
他早就不是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