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惠珍没有让韩正义等太久。
第二天早上吃完早餐,李惠珍把韩正义叫去了书房。
投资协议已经拟定好了,内容和普通的投资协议没什么区别,只有一个理事的条款以及投资占比的条款不同。
韩正义到没觉得有什么问题。
首先,1000万M金是李惠珍全资出的,所以创立的投资公司她作为投资人要占公司49%的股权。
也就是说在没有吸纳其他投资进来的情况下,剩下的51%是归韩正义所有,至于她的49%股份未来归属就要看以后怎么发展了。
其次,理事的条款里面李惠珍委托Sunny作为投资公司的代表理事,这个职位比一般的理事要多出一个权限,也就是公司代表没办法主持运营公司的时候代表理事可以代为管理运营。
投票权和否定权都没有包含进去,这点本来也是韩正义最看重的。
确认无误,韩正义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1000W美金会在韩正义创立完公司拥有对公账户后直接入账到对公账户里面。
书房内
李惠珍问着韩正义:“你的投资公司组织架构整理清楚了吗?”
韩正义明白李惠珍问的是人员架构。
企划书里面韩正义记得自己写清楚了这一部分情况的。
投资公司成立后韩正义为公司代表,代表理事既然李惠珍指定了Sunny,那就不需要新增理事或者专务的职位。
下设财务室部,行政管理部,市场部,投资管理部,海外事业部,风控部和后勤部。
每个部门目前的人员编制是计划的三个人,至于招聘职员的时间和条件韩正义还没有确定。
李惠珍点了点头,给某個人打了一通电话,电话里说了个下午2点的时间地点。
结束通话后,李惠珍放下手机看着韩正义道:“你下午2点接上Sunny后去德黑兰路W大厦找HS代理公司的洪代表,他会帮你办完公司注册等一切必要手续。”
“对了,你也和Sunny想一想投资公司的名字,别小看公司名字,要认真的取,当然如果你想听听我的意见,我这边到是有个公司名字很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