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第一处绝境:迷雾石林(2 / 2)

在远处,看这石林还不觉得什么。

车辆开到近处才发现,这每一根石柱都如同一根擎天巨柱一般,直径几十米,高达数百米。

李有才刚刚到达就看到石柱无效无声息地,进行了几次换位。

如果不是他双眼一直盯着石柱,很容易就错过了。

像李有才这样,在石柱外观察的人还有很多。

其中一些人手上拿着绳索,显然是有搭档或者队友进入到石林内部。

还有一些就是单纯的在这里观察石柱,希望能够参悟出这迷雾石林的奥秘。

李有才看了一下周围人的修为,有高有低,但是所有人在这里表现得还算和平,并没有争斗发生。

关于这一点,在之前查的资料中也有提及。

在这迷雾石林周围,人们本能性的会选择休战,毕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产生血雾。

一旦血雾出现,给人逃生的机会就那么一瞬间,一旦没反应过来,就会命丧黄泉。

当然这个休战本能,只是相对而言,一旦有人带着重宝出现,那么照样会争斗的。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李有才先是找个没人的地方,将出租车收起来,毕竟这东西也算是重宝了。

然后他慢慢的靠近石林,细细的打量起这个绝境。

随着打量,他似乎听到了有人在呼唤他,那声音飘忽不定似有若无。

李有才也分不清的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只能分辨出,这声音是想让自己进入到这石林之中。

这声音虽然奇特,但是李有才并没有在其中感觉到迷幻之力。

他一边听着这个声音,一边向着石林走去,一直走到最外围的石柱跟前。

甚至随着水流的来回漂动,李有才都接触到一点迷雾了,他依旧没有感受到丝毫的迷幻之力。

似乎那声音就是单纯的在传递信息。

李有才左右看了看,确定附近没有人,拿出来之前尸骸鲸鱼给他的那个龙涎香。

他现在就希望这龙涎香,能够吸引石林深处的那股狂气,将狂气直接吸出来最好。

果然这个是想法太天真了,石林并无丝毫反应。

李有才又将龙涎香收了起来,其实他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如何能够不迷路的前进到这石林的最中心处。

迷雾中的刺客反而倒不让他担心,这些刺客的攻击力并不高,而且是纯粹的物理型攻击,凭借他的变换能力,想避开那攻击并不难。

至于迷雾的迷幻之力,现在看来对李有才似乎并无作用,就算是进入其中会有所变化,李有才也准备了后手。

那就是玉虚宫的腰牌,这腰牌拥有守护元神的力量,之前就在克苏鲁手下就保护过李有才,所以迷幻之力并不能阻挡李有才。

至于这腰牌能否护住他的元神,让他不迷路,李有才就没有信心了,毕竟就算是大乘期修士进入之后也会立刻迷路。

哪怕大乘期修士,扛住了迷雾的迷幻功能,一样无法找到出路。

这样说来,这迷雾森林使人心魔爆发是一项能力,迷路又是另外一项能力。

心魔爆发还可以用修为硬抗,这迷路却没人能扛得住。

李有才决定先试上一试,不亲身感受一下这里的诡异,实在不好制定计划。

这里已经是天道盟的疆域,狂想公司的名头并不算好使,而天道盟本身就鱼龙混在,所以李有才决定还是不要暴露自己身份的好,免得引来别人觊觎。

他找到人群询问,很快寻到了一些专门在这里做人桩生意的人。

所谓人桩就是专门站在迷雾森林之外,拉着绳索的人。

这些人做生意的方式也很简单,一个人桩可以在身上绑上很多绳索,不过他们一般同时只接两道三单,为的就是随时能够躲避血雾。

这些人保证不动不走,但是绳子一旦被割断,他们也不会进去救援。

如果出现血色雾气,他们会立刻舍弃绳索,扭头就跑。

此处是天道盟的领地,通行货币一般是灵石。但是因为离边界不远,也有不少人都拥有狂想的手机,所以很多人也接受阳寿支付。

一般一次生意要五十年阳寿或者五十颗低级灵石,另外要先抵押一百低级灵石作为绳索的押金,如果能够活着出来,就退还押金。

而他们保证信誉度的方法也很简单,和光想联盟境内,狂想公司会担任第三方平台类似,在天道盟境内有着天道誓言约束着。

只要有人以天道的名义发誓,天道盟就能感知到,一旦发誓人违背誓言,天道盟就会派人追杀,并且昭告天下。

当然,这一切只限于天道盟境内,一旦违反誓言的人逃离天道盟境域,那么天道盟也就失去了他的踪迹,自然也就不会去追杀,但是那人也就别想再回到天道盟境内了。

虽然说这天道誓言还是会有漏洞,但好歹也算是官方保障了,也正是因为这样,在这里才能有人桩这样的生意产生。

李有才就在这找了一个人桩,交易他一百五十年阳寿,从他手中接过绳索绑到了自己的腰间。

那位人桩看到他的修为,略带轻蔑的说到:“提前说好,绳索断了我不会进去救你,而且这绳索最多支撑一个小时,你可想清楚了,就算你在门口发一小时的疯,一旦绳索断了,我也绝对不会过去拉你的。”

李有才扫了他一眼,把绳索绑好,说道:“立誓吧。”

那人见李有才心意已决,也不再劝了,竖起手掌发誓道:“我向天道发誓,除非出现血雾或者绳索断开,否则直到这位朋友出来之前,我都不会放开和他相连的绳索。”。

这誓言被人反复使用,已经没什么破绽了。

李有才听完对方的誓言,转身进入迷雾石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