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八十一章 百里之地十万之民(2 / 2)

山沟皇帝 雨天下雨 1655 字 6个月前

不过正泰县城内的很多人都是看出来了正泰县城危在旦夕,众多士绅地主们都已经是逃出了正泰县城,有的到乡下躲避战火,而有的更是逃到了府城等其他地方。

对此,大唐新军也是没有进行过多的阻拦,毕竟大唐新军要的不是这些地主富豪们,他们需要的是正泰县十万普通民众而已,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十万农民,而那些生活在城市里的小市民以及士绅阶层,说实话大唐新军并不怎么需要。

这些人一不能种田提供粮食,而不能充当士兵打仗,他们唯一的作用就是当官了,而大唐王朝的官他们又不肯当,李轩能够把乡下的那些士绅地主们的子弟强迫着拉过来当官,但是总不能把所有人都拉过来当官啊。

所以这些人除了白白浪费粮食外,他们对大唐王朝没有太大的用处,要逃走躲避战火的话,李轩也是懒得阻拦。

苏家康他们龟缩在县城内,自然也就无法阻拦大唐王朝把正泰县的广阔乡野地区纳入统治了。

柳八苟派出的众多村官们也是在大唐新军的刀枪支持之下,迅速的在整个正泰县的广阔乡野地区建立村级行政点。

按照大村一个行政点,数个中小村共用一个行政点,每个行政点大约管辖一千到两千人的规模,大唐王朝在正泰县城内迅速建立了大约六十多个行政点,治下人口突破到了八万人的规模。

如此一来,除了龙华镇以及正泰县里的人口外,整个正泰县的其他人口绝大部分都已经处于大唐王朝的直接统治之下。

由于村级行政机构过多,大唐王朝无法全部直辖,根据柳八苟等人的建议,李轩重新设立了镇一级的行政机构。

按照地方区域,在正泰县建立了八个镇,分别管辖各自区域内的各村,以彻底掌控正泰县的百里之地十万之民。

镇一级别的行政机构,同样效仿之前的村级机构,设立了镇长、镇财务官、镇治安官,各村的村长、税务官、捕盗官直属镇一级的官员管理,并成立单独的机构,彼此间不相互统辖。

换句话说,镇长是没有权力管辖下面各村的税务官以及捕盗官的,他有的只是民政权力。

而镇治安官也只负责治安事务,其他的也不能管。

至于镇财务官,他负责各村的税收征收以及提供公共支出。

这三个相互独立的体系,一共构成了大唐王朝下属各镇、各村的基本行政构架。

而镇以及村一级别的官员里,镇长以及村长一部分是内阁挑选的人所负责,而有些则是直接任命当地一些主动对大唐王朝效忠的地主,当然了,这些地主家庭是不会傻乎乎的直接让家主或者嫡系子弟去当这个村长的,他们会找一些看似和他们自己没有什么关系的代理人,不过这没有关系。

最重要的是,有了他们的加入,大唐王朝对基层的统治会更加顺利。

不过,让当地人任职,这是限于民政事务,而税务和治安这两个系统的官员,清一色是大唐王朝下派的人,税务的官员都是由税部直接派遣,而治安系统里的捕盗官以及治安官,则是大唐新军里直接派遣退役士兵乃至军官担任。

比如八个镇的治安官,清一色由大唐新军里的现役军官抽调过去担任,各村的捕盗官也是大唐新军里的现役士官抽调过去担任,乃至部分普通的捕快,也是有一部分退役士兵所担任。

而这些人,大多是伤残退役军人为主。

大唐新军大战小战已经经历了十余次,虽然每次战斗中的死伤不算大,但是累积下来的伤亡还是不小的,其累计下来并且无法恢复的伤残军人少说也有两三百人。

之前的澜江渡口一战,大唐新军就死伤了上百人,其中至少半数伤员都已经无法回归部队继续其军事生涯。

怎么安排他们,这对于以前的大唐新军来是个麻烦事,这些因伤退役的人,要么是伤势过重导致的身体继续虚弱,要么是干脆就是残疾了,直接把他们扔下不管太让人寒心,但是大唐新军也是不可能持续供养着他们。

之前有人建议过,让李轩建立一些专门的农庄用来安置这些退役伤残军人,但是李轩却是没有批准,他不想让这些伤残军人最后落得一个只能接受他人施舍的地步,他要这些退役伤残军人们一个安稳的生活,甚至是一个比较体面的社会地位。

如今的各镇各村的行政点,正好提供大量的工作岗位来安置他们,他们虽然都是伤残军队退役的,但是即便是受伤的瘸子,他们的战斗力也是足够威震寻常盗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