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小说,付几块铜板就能在书摊看五六个小时的老套货,居然还能发生在现实,在两个此前素未谋面的人眼前。</P>
相爱,还是说真的如劳奇所说,只是因为他在她昏迷时照顾过她,她必须先把住宿费和饭钱挣回来?</P>
要溜走对少女而言并不难,那名兽人傻大个一走就没有回来。就劳奇本人的眼球,也没法时时刻刻“钉”在她身上。</P>
腿长在自己身上,她完全可以趁夜深人静时逃跑的。这里的窗户没有上锁,没准走之前还能顺走不少油水。</P>
不,她还是选择留下。因为她不知道自己过去是谁,也不知道离开这里后,自己还能去哪里过活。</P>
这地方不仅是她醒来的地方,不仅是她遇上劳奇与史德瑞克的地方。可能也是记忆恢复前唯一的避风港。</P>
“劳奇,你还真是幸运啊。”</P>
“居然在河边捡到这么好的姑娘…”</P>
“…可要好好珍惜!”</P>
休工的伐木人又在逗忙着上酒的劳奇,少女也听得见,她能做的也只有报以微笑,为伐木人送上他的盐水煮蛋。</P>
“等你们…如果有那天的话,记得通知我们来喝酒。我会请神父来的。”</P>
开玩笑的,伐木人都成了教堂和圣母院的黑名单禁客了。就因为他上次发酒疯时,把某位神甫的白袍当成呕吐袋用。</P>
劳奇没有对伐木人点头,也没有摇头。</P>
他只是对伐木人做出解释:他和她只是临时性雇佣关系,等她赚够伙食费和医药费,她要去哪里劳奇都不会管。</P>
白衣少女为伐木人打包好三块黄油面包。按照他的要求,多加酸黄瓜番茄少加熏肉,他喜欢酸味和多汁的腌菜。</P>
伐木人走后,酒馆的生意还要继续下去。劳奇知道,自己不能一直用“喂”和“小家伙”称呼一名失去记忆的女孩。</P>
嗯,这问题需要咨询女孩本人的意见。</P>
那是他最后一次用“喂”来称呼她。</P>
因为她只用十分钟,便在洽谈后接受了自己的新名字。</P>
劳奇将莎莉的名字赐给女孩,白衣女孩也为劳奇端上她成功烤出的曲奇饼干。</P>
很松软,外酥里嫩。</P>
唔,用来形容饼干是不是有点违和?不,一点也不,它们的味道…劳奇认为莎莉可以出师了。</P>
就这样过去不知多久,在少女得到莎莉的名字约两个月后。</P>
原来劳奇和她最大的不同,是他拥有过去却选择遗忘。原来二人间的差异不在经历,而是面对绝境时的选择。</P>
劳奇不是被幸运眷顾的人,至少在莎莉看来他本该过得更好。</P>
劳奇是在两杯红酒过后,同她讲述起这个故事的。他不是个酒力高强的人,第一杯红酒后他就坐不太稳了。</P>
三,五,七…不…劳奇也记不清是过去多少年了,但不会超过十五年。</P>
他们的狩猎始于黄昏,他们就喜欢趁着夜色凉爽的氛围,对侵入领土的冒犯者刺下毒牙与铁匕。</P>
沦为其囚徒的人,会祈祷自己能落在哥布林和兽人手里。</P>
当时,他记得他的父母都是商人,他们让劳奇留在商铺里。</P>
他记得自己的妹妹很是活泼好动,她大哭大闹也要跟着父母,去沙漠看看城市外的自然绘卷。</P>
他记得当警司与骑士前来通知时,看到父母尸首时的自己。</P>
他还记得当自己对骑士之一询问“还有一个女孩”的下落时,他们所做的只有别过脸去,从哀叹中保持沉默。</P>
“是蛇人夺走了他们…”</P>
“可当时深居沙漠的他们,没有人会为两个商人与商人的女儿出兵征讨…”</P>
“…打那之后很长时间,我找不到今后的路…我失去坚持下去的目标。”</P>
劳奇开始用生命去玩乐,距离现在也就五六年左右。</P>
他去赌场,但不是去做赌徒。</P>
他让自己成为赌场的筹码,莎莉应该知道马戏团里的蒙眼飞刀把戏…哦…她不知道,她失忆了。</P>
飞刀手蒙上眼睛,让另一人头顶苹果站在标靶墙前。</P>
遮住双眼。是生是死,完全凭直觉和失去视觉前的短暂记忆。</P>
“五十一次,我记得,一天两次,一周去三到四天。我可真幸运,在最想要求死的时候…飞刀连我的皮都没蹭掉过!”</P>
劳奇认为,命运是种引力的随机作用。幸运与厄运的引力,就像无数铁块两侧互斥互吸的磁石。</P>
谁是铁块?世上每个人都是无可奈何,任由两者争抢的铁块。</P>
“劳奇…我们…”莎莉为劳奇倒好一杯清水。</P>
“后来,我还是决定回来。我决定退出赌场筹码的活计,不是要痛改前非,而是飞刀手决定提升难度,一次抛出三把刀…”</P>
“…我知道这东西再加五百块也干不成,所以我交了散伙费,保证不会告诉警司。”</P>
“他们还是玩脱了。第二天那里就死了人,那家伙的父母让事情闹大,整座赌场都被查封—我没被他们供出来,他们也没有证据。”</P>
劳奇抓起餐叉,仔细思考后还是决定将之放回原处。</P>
他对莎莉坦白了,他不是个好家伙,也不是什么好男孩。</P>
他就是个借助命运巧合残存的赌徒,他没有投注过一颗硬币,可他两次押上自己摇摆不定的命运。</P>
莎莉,如果原本那个跟着父母前往沙漠的女孩还活着,她应该有劳奇眼前的…她…这么大了。不,她不会是记忆中的她。</P>
抱歉,他居然在她面前露出这样的软弱。他是不是很好笑?他肯定是喝多了。</P>
劳奇就这样睡去。</P>
他最无忧无虑的一夜,迎来梦境最为温柔的沉眠。倾诉烦恼后,脑中只有解脱般的自由。</P>
萤虫飞上他的鼻尖,照上阴影中的侧颜。</P>
……</P>
……</P>
利尼维亚,平原南郊。</P>
阿尔里奇对兽人与哥布林的态度,从来就像他对沙子一样。</P>
又粗又硬,有风的地方就少不了沙子。生于沙漠的人,对它的厌恶不会随岁月流逝而消退,只会发酵发炎。</P>
哥布林和兽人,能在利尼维亚境内碰上这些祸害不算稀奇。</P>
这帮生活质量要求不比穴居人高多少的生番择水而居,不论树林,平原还是矿山边的小径,野狗能活的地方他们就从不挑剔。</P>
最后一只妄图发动偷袭的尖耳妖精,也被阿尔里奇报以弯刀。</P>
“要是地狱里的恶魔,每天都忙着接收这种杂碎,那倒是个苦差事。”</P>
阿尔里奇对战斗习以为常,一支八个绿皮原始人组成的小部落,由力气大到能举起树干的食人魔统领。</P>
直到食人魔手中的树干被阿尔里奇挥拳打断—哥布林们才发现那不过是空心树干,街头骗子表演举重时的通用把戏。</P>
失去威信的食人魔首领,他的脑袋很快成为熟透的西瓜,掉落地面。</P>
不,西瓜不是树上长的。谁知道呢?两只哥布林又没有阅读人类书本的机会,更不可能学到如何种出西瓜。</P>
它们只能看到,它们的食人魔大酋长没了脑袋,脑袋裂开后露出的皮肉很像西瓜里的红瓤和瓜子。</P>
它们只吃过半块西瓜。那是在两星期前,他们成功洗劫一支人类商队过后。</P>
它们再也用不着吃西瓜了。</P>
阿尔里奇正要提刀收拾幸存的兽人,不料身后早已有人帮他代办。</P>
杀兽人的兽人?稀奇。</P>
皮肤灰绿的兽人,不是浅绿或森叶绿,灰色偏纯。更加稀奇。</P>
不是用皮草兽毛围住大胯,手持木棍骨棒自封酋长的兽人,还是很稀奇。</P>
兽人刀客卷走他“同胞”们身上的兽皮、相对值钱的骨质手势和余下的铜钱。</P>
“连铁公鸡都不如,铁公鸡是一毛不拔。这六个家伙就是六只秃鹫…”</P>
“…浑身上下,都和它们的头顶一样,扫一把凑不出三根毛来,呸!”</P>
以上便是史德瑞克,对六名“部落成员”尸体的评价。</P>
杀了他们可不是史德瑞克的本意。他们惹谁不好,非要惹手持链锯的兽人刀客?</P>
它们还想按着自己的头,让自己去跪一只脑袋没蚂蚁大的食人魔做酋长。抱歉,史德瑞克对加入疯人院没兴趣。</P>
是那两头兽人先动手的。呃,食人魔把它们称作“皇家护卫”。</P>
很好,两个听到史德瑞克拉动链锯就傻站原地的护卫。</P>
它们还真尽职。</P>
见阿尔里奇的弯刀侧向自己,史德瑞克也松掉他从食人魔的皮裙下搜到的钱袋。</P>
“好吧,人类。它们都归你了,我自认倒霉可以么?”史德瑞克试着用幽默化解剑拔弩张的氛围。</P>
对,他是个兽人。</P>
但他不是个部落信仰者,不是原始人,不是喜欢吃人肉的家伙,也没忘记带脑子。</P>
他连自己的父母是谁都不知道,就被卖到人类的竞技场。怎么学的人话?简单,从奴隶主骂他的脏话学起。</P>
但是他对面前人类,唔,红围巾小子,他对和阿尔里奇打一架没有兴趣。</P>
他是个赏金猎人。但悬赏令外的人头,砍起来不是多余就是浪费时间。</P>
“那就走开。”阿尔里奇的语气,向温柔与冷漠间的中立地带放缓。</P>
“你需要一名向导,小子,”史德瑞克见对方不再横举刀刃,便又捡起钱袋,倒出一半酬劳后将钱袋抛到阿尔里奇脚边,“我之前没见过你。接下来是第一课:多带点钱,这是世界通用语言。”</P>
“谢谢,我只是来找个人。”阿尔里奇捡起布袋,收入囊中。</P>
其他的事情,阿尔里奇不想关心。他相信史德瑞克在这方面和他是一类人。</P>
“要找人?我知道个好地方,”史德瑞克指了指阿尔里奇身后的炊烟,“有种地方不用花钱,就免费的真话和瞎话听。”</P>
别急,别急。—史德瑞克知道阿尔里奇在想什么,但是先别急。午后的太阳可能把人烤成熟香肠。</P>
“有话快说。”阿尔里奇开始对面前的兽人失去耐心了。</P>
“看看你身后,伙计。我们去喝一杯,你会懂我是什么意思的。”史德瑞克总算将他的手搭上阿尔里奇的肩膀。</P>
钱的事不用担心,史德瑞克认识那里的老板—他和劳奇的交情,应该能帮他讨个优惠或续杯之类。</P>
“不,再等等。”阿尔里奇对史德瑞克说道。</P>
“怎么了?”史德瑞克提起链锯,双眼扫过周边的草丛。</P>
没有兽人,没有野狼或盗匪出没的痕迹。</P>
“不是什么大事,我的马要喝点水。”阿尔里奇指着身后的四脚朋友。</P>
实话实说,阿尔里奇开始想念卢瑟的提醒了—他该在启程时选骆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