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林思思起床的时候宋凛和林平安都已经不在家。</P>
饭桌上有宋凛从食堂买的稀粥和白头,就着南岛不知名咸菜吃了早饭,刚洗了碗筷,宋凛就回来了。</P>
“早饭吃了吗?”宋凛将自行车停好,一边问,一边将自行车后座的东西拿到堂屋。</P>
“吃了,自行车和收音机都买回来了?你多早起来的?”林思思没想到宋凛动作这么麻利。</P>
“五点半起来的,部队习惯了,没吵着你吧?”宋凛将收音机放好,又一一将其他东西归拢好。</P>
有鸡蛋、面粉、大米、猪肉、还有各式各样调料,最后居然摸出三只口红和一盒雪花膏</P>
“我看供销社新来了口红、雪花膏,刚好有票,我就帮你买了回来,看看,喜欢吗?”宋凛在京市的时候听他几个哥哥说嫂子们喜欢口红和雪花膏,别人媳妇有的,他媳妇自然要有。</P>
林思思没想到宋凛居然会帮她买化妆品,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林思思自然不例外,况且这还是宋凛买的,惊喜的接过</P>
“宋凛哥,你真好,喜欢,我很喜欢。”东西怎么样暂且不提,这个行为是值得表扬的。</P>
“喜欢就好,以后有票我再给你买。”送的东西能被人喜欢,宋凛很是高兴。</P>
林思思笑着打量雪花膏和口红。</P>
雪花膏是友谊牌的,膏体既香且白,能滋润皮肤,抗御风寒刺激,四季皆宜都能用。</P>
不错,宋凛很会买东西。</P>
不过,看了口红,林思思笑容凝滞,收回刚才的话,口红颜色居然是死亡芭比粉,偏偏宋凛还很自得</P>
“怎么样?这个颜色好看吧,我特意让售货员拿的这个粉色的,三支粉色的口红,全被我买了,你皮肤白,涂这种粉嫩的颜色一定很好看。”</P>
呵呵,难怪宋凛能买到口红,供销社的售货员快乐死了吧,积压这么久的存货终于卖出去了。</P>
偏偏她还不能打击宋凛的积极性,审美虽然直男了点,但是有这个心还是要提倡表扬的</P>
“嗯嗯,好看,很好看。”看了一眼手表,九点钟了,等会要去领证,不能耽搁。</P>
“宋凛哥,你先帮忙收拾一下桌上的东西,我上去换个衣服,等会不是要领结婚证吗?岛上有照相馆没有?我们顺便照个结婚照?”</P>
“有,岛上有一家照相馆,就在民政局旁,咱们去照相,多洗几张,给爸妈、外公外婆那里寄去。”结婚照,宋凛自然乐意照。</P>
三下五除二将桌子上的东西收拾好,宋凛也跟着上楼,拍结婚照,自然要穿的好看一点。</P>
宋凛一个男人都想着要穿好看点,林思思自然也不例外。</P>
她的裙子不少,研究所每月发的布票,投稿的布票,外公外婆补贴的布票,足够她和平安使用。</P>
之前宋凛到东市的时候,也塞了不少布票给她,有些布票不是全国通用的,林思思在离开东市前一股脑的用了。</P>
不仅给她和平安做了衣服,还给宋凛做了,都是按照南岛的气候来做的。</P>
女款的就是布拉吉,总共三条,泡泡短袖、简单的圆领、褶皱的裙身,一条碎花的,一条蓝白格子的,一条纯天蓝色的。</P>
她让裁缝店给宋凛做了一件白色衬衫,一条黑色长裤,又在百货大楼买了黑色皮鞋,正适合今天照相穿。</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