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空气燥热,不间断的蝉鸣声扰的人心烦意乱,一呼一吸时的氧气从鼻腔灼进肺子里,心跳的都比往时慢了不少,满是倦意。
王大志乐呵呵地从一户人家的院子里出来,嘴上说着‘不用送了’之类的客气话,转头变了脸,干裂的唇一张一合地咒骂。
“妈的,什么东西,有个儿子就恨不得昭告天下,真以为是什么宝贝疙瘩呢!”
“我呸!就看那小崽子身子骨弱的跟什么似的?早晚都是要去到阎王那里报道的种儿!”
没有儿子是王大志一直以来的心病,他没有的,也就见不得别人炫耀,每次无论去谁家只要对方一提起有关儿子的话题,他就认为那些人是在讽刺自己。
讽刺他生不出儿子!
这是他的错吗!?还不是那娘们没用!肚皮鼓了又鼓,没用的赔钱货一个个往外钻,就是不见个带把儿的!
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该花那冤枉钱!买回来个这么没用的。
生儿子,要个儿子,这已经成为了王大志的执念,脚踩在回家的路上,他眯着眼睛寻思:这个实在没用,而且他也腻了,是时候换一个了。
手把着大门框的王大志突然想起阿丽的勤奋,虽然长得又黄又老,身子也没最开始的鲜嫩,可架不住话少安静能干活啊。
平日里就算不用放着收拾里里外外也是好的,等他买到了下一个到时候就可以把阿丽再卖给别人。
怎么说也要废物利用嘛。
这么想着的王大志点点头,觉得自己可真聪明,紧接着就看见了院墙根下那一堆黑乎乎的玩意。
像是什么东西被烧过留下的灰烬,风一吹就散了不少。
在外面受的气一下子就有了发泄口,王大志撸着袖子,眼睛瞪圆,回身关上门后腰板挺直了起来,抄起藤条。
“死哪去了!给我滚出来!”
“老子在外面奔波,你倒是在家里享起清福了!饭不知道做!衣服不知道洗!地也不扫!等着老子伺候你吗!?”
脸上的肥肉随着唾沫星子抖动,不远的路走完后他就气喘吁吁,蒲扇一样的大手推开门,对桌子上的饭菜视而不见,一把薅起阿丽的头发。
与阿丽的体型相比,他显得格外庞大。
“说话!哑巴了吗!?”
一个个巴掌落下,连踢带踹外加藤条鞭打,直到王大志终于累了后就蜷缩的阿丽才重新舒展身体。
那一张刚好了没多久的脸又不成样子了,青紫红三种颜色肆无忌惮在她身上描绘,黑黝黝的眼睛极慢极慢地看向桌子上的狼藉。
她一点一点爬过去,试了十几次才重新站起来,然后抱着碎了一角的碗,吃光里面的饭粒。
之后她还要去洗碗,劈柴烧火,因为王大志起来后一定会喝几杯茶水,哦,对了,还有晚上的饭菜,也要提前处理好。
浑身上下,她的手是最完好的地方,洗碗水被天气染上了一些温度,阿丽是比较喜欢夏天的。
因为没冬天那么难熬。
耳边是王大志震耳欲聋的呼噜声,除此之外就只有拨动水流的声响,再也没有别的了。
阿丽站在灶台前,透过四四方方的暗色窗棂望着外面一成不变的景色,她还记得自己当初来时的模样,幻想着要在院子里的那棵柳树下做个秋千,在周围种上一圈花草,如果能引来蝴蝶就更好了。
十年过去了,这里什么都没有。
——除了多个她之外。
站在灰烬前的阿丽拿着扫把出神,罕见地产生了思考,也不知怎的,明知道王大志回来看到后会挨骂,却还是没有第一时间处理这里。
身上又开始新一轮的阵痛了,阿丽任由扫把掉在了地上,砸得灰烬都震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