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第三十一章 现在往洛杉矶倒腾事业的,(2 / 2)

缶和瓮都是古代人用来盛装食物的,所以击瓮叩缶大概其就是一帮人喝高了,敲盘子敲碗呜哩哇啦的唱歌: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李斯《谏逐客书》)。

这种行为在现在看来,是有些不高雅了,很多人也说这不是艺术了,因为老百姓都会了么,但这是传统玩应儿,所以……还有好些人是捧着的。

现在洛杉矶面对的就是这些问题,捧着传统的人,总是有势力了,他们不喜欢洛杉矶,之前这地方看起来歌舞升平,也不过是没有什么空子可以钻,但是现在,《秦之书》的出现,让他们有了地洛杉矶动手的借口。

不过这些维护传统的人,也不是没有好处,他们的总归是维护现有规则的——不然怎么能叫守护传统呢——所以动手么,也都是在规则之内。

也就是说,他们是要挑战秦氏兄弟,堂堂正正的夺走《秦之书》。

问题在于……《秦之书》不止秦氏兄弟那儿有,吉斯那里也有,而且还是最关键的记载长生不老之术的第三卷。

这消息也不知道是从哪传出去的。

吉斯纳闷的翻了好久,都没从第三卷《术之卷》里找到长生之术,但是有一堆云山雾罩的什么德、性、行之类的半哲学半文学的东西。

要硬往长生上靠的话,大概就是依照《术之卷》行事,微小概率成为一个有作为的帝王,小概率成为一个着书立传的圣贤,大概率成为一个可以在历史上留有姓名的哲人,从此活在人们心中或者书中——这也算是另类的长生不老呗。

具体活成什么哪一种,多半儿得看你的投胎技术。

而有趣的事情就在这里,没有什么人挑战吉斯,挑战秦氏兄弟的,倒是排起队来了。

大部分挑战者其实对秦之书不太感兴趣,就以雇来的居多,也有一部分,是不得不来——比如又是儿子惹的祸的弗兰克·巴斯。

小巴斯先生,是个天赋一般,性子也比较轻浮的小白脸,在格斗联盟初成立的时候,他还能在初级赛里混一混,除了固定的参赛费时不时的还能闹点儿奖金。

但是随着联盟的发展,参赛选手的质量越来越高了,他就混得不怎么如意。

不过他有个名声不错的好爸爸,再加上他确实是最早的那一批老人儿之一,所以能找到一个靠谱的经纪人,拉着他去当了演员。

长相并不是特别俊秀,气质也一般,但是中规中矩的挑不出来毛病,化上妆也比较耐看,扮啥像啥,身手在演艺界那肯定是能进前二了——因为整个圈里就他和肯·马斯达斯两个正经的格斗家。

所以他也是搭上了马斯达斯家,算是颇有名气的动作明星了。

恐怕也是因为这个,他才被人盯上,被绑了去当作人质,促使弗兰克·巴斯向秦氏兄弟挑战。

老话说的好,债转夫妻仇成父子,要说弗兰克·巴斯,这辈子这点倒霉就全是在他这儿子身上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