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第八章 维咖给外人的印象,(2 / 2)

尤其拜森和布兰卡都杀了人,要不是突如其来的荣誉感作祟,古烈也得死在拜森手下,所以维咖肯定有一部分计划,是杀害武道家们。

八进四第三场,是迪·杰对上桑吉尔夫,很多人认为,桑吉尔夫会步阿顿之后尘,因为他的脚步还不如阿顿灵活呢。

虽然力量十足,只要击中迪·杰就断无幸理,但是迪·杰这小子滑溜的很,阿顿行为模式有缺,可是速度不慢,这都拿迪·杰没办法,大象一样的桑吉尔夫肯定也是没辙。

观众就是这样,他们只根据第一印象阐述观点,然后找出无数证据来证明这个观点,至于这观点对不对,那不重要。

实际上桑吉尔夫的上一局比赛中,他已经显示了自己强横的爆发力,移动速度慢只是习惯,无论是突进还是出手都是非常迅捷的,迪·杰自己都不看好自己。

迪·杰承认他的出拳出腿速度是快,但这涉及到测量方法和格斗方式,踢拳并不将一击必杀的格斗效果放在首位,他们第一时间考虑的更多的,是拒敌,也就是把敌人控制在自己的攻击范围之内,守备范围之外。

实际上大部分站立格斗技都在要求这一点,但是把这个作为首要要求的并不多,踢拳也只是其中不那么流行的一种。

所有经过竞技化的格斗技,都不纯粹了,观众要观赏性,裁判要安全性,赞助商要延长时间,最后妥协之下,技战胜也就是所谓的积分胜,相比之下是相当优秀的选择了。

而摔角,有它的特殊性,那些技巧都是实战性比较好,危险性相当大的——既然要实战力,那必然是危险的,因为起手的目的就不一样。

竞技赛选手起手的目的是打中就行,还会计算得分,比如说击中腹部3分,击中头部5分,那自然就会有人用腹部换头部。

可是实战当中一下都不能让的,打中头输了挨顿胖揍,难道打中腹输了胖揍不来吗?说不定头被打破还好一些——看到头流血有的人就不打了,但是肚子流血继续打的可能性可就大多了,何况肚子不那么容易流血。

所以在斗殴致死的案件中,因脾破裂肝破裂,膈肌痉挛心脏骤停而死亡的人,是比头破血流死亡的人多的。

徒手很难把人打得头破血流,却很容易打碎脾和肝,甚至折断肋骨。

而摔角选手虽然体型庞大,但是对敏捷的要求可一点都不低,或者说,正因为他们体型庞大行动不便,才更讲究出手的瞬时速度,无论是柔道还是古典跤,都讲究出手要如电光石火,动念即至。

和站立技讲究的格斗策略,技战术完全不同,自由跤是谈不上什么战术的,只有技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