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刚当了十来年的掌柜,是个稳重的,见到东家是个十多岁的小姑娘也只是诧异了片刻,倒没有看不起的样子,反而十分敬佩的开口,“青远路上和我说了大概,真没想到这世上还有这样难得的东西,东家是个有本事的。”
他顿了顿,又说道,“不过东家可能不知道,我之前是在一家布庄当的掌柜。卖的东西不一样,我也不一定能附和东家的要求。东家若是不放心,可以先让我试着当半个月的掌柜,不满意,尽管换便是。”
顾云初一挑眉,他还知道试用期呀?
“不用半个月,三天就够了。所谓一通百通,郑叔以前是布庄的掌柜,三天时间肯定也能熟练的当好顾记的掌柜,这三天我都会来顾记,店里有什么需要了解的,郑叔只管问我就是。”
郑刚便笑了,“东家看得起我,我郑刚必定不辜负东家的信任。”
“至于月薪,暂定五两银子,若是做得好,再往上提。”她稍微了解过,县城的物价工资都不比府城,这边的掌柜的大部分都只有三四两的月钱。
当然,像是柳家那样的大酒楼就不一样了。但她这边若是做得好,也不会亏待掌柜的。
郑刚当即点头,“好。”他在府城当掌柜时,一个月也就五两银子,还是做了许多年,才往上提了二两而已。
约定了次日上工的时间,郑刚便回去了。
如今掌柜的已经确定了,还是需要个伙计的。
这伙计就不一定需要有经验的了,有郑刚带着,在店里帮忙搬搬货,招待招待客人,还是没大问题的,最主要的是要机灵。
说到机灵,顾云初脑子里猛地闪过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