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三章 最多三天(2 / 2)

极品权商 付麒麟 1073 字 6个月前

郑母先是瞄了一眼李香的大肚子,这才一脸慈祥的说道:“古人云,三十而立,不能再拖着不结婚了。”

“哦,那我明天就开始去追!”隋英雄重重点了点头。

隋菲菲一脸好奇,“你有目标了?”

“嗯。”

“谁?我认不认识?”

“见过,应该不熟悉。”隋英雄大大咧咧的说道:“虽然没有小香与多多漂亮,但她性格很好,恬静温婉,贤良淑德。”

“嗯,贤妻当娶贤,不错。”郑母开口评价。

“你早就已经开始追了?说说,她叫什么名字,你们两个的关系达到什么火候了?”隋菲菲显然对哥哥看上的女人很是感兴趣,只是以前也没听谁说过哥哥有在追女孩啊。

隋英雄不是没有女人,但他身份在那里摆着,而且有继承隋家家主宝座的野心,那么有女人与娶妻子,就是两码事情了。有好感没有家世的女人,只能是情人。

而想要娶回家做妻子,女人的家世就得能配的上隋家才行。

不说非得是华夏一流家族中的女孩,但也不能低于三流顶尖家族。

否则的话,隋英雄的父亲第一个就会跳出来反对。

好在隋英雄已经过了少年冲动的时期了,选的女子名叫林月清,林家也是华夏知名的家族之一,论势力,能挤进二流家族的行列,如果说给隋父隋母知道,两位家长肯定是举双手支持的。

“至于我和她之间的关系么,还很疏远,我也没有表白过。”

不过最后一句话,让众人愣了一愣。

隋菲菲回过神来后,撇了撇嘴,“赶情你这还没开始追呢?听你说了这么大半天,我还以为人家已经答应做你的女朋友了呢。”

钱多多也是翻了个白眼,亏得这位还说的有鼻子有眼,把那个女孩夸了又夸。

“我的做事风格你还不清楚么?”隋英雄大力的拍了拍胸脯,“不用手则已,一动手就必然是雷霆之势!”

“可追女孩,与雷霆之势这个词语不太搭边吧?”郑直提出疑问。

众人也是深以为然的点头。

“怎么不搭边?”隋英雄不自觉的拔高了声音,“我看上她了,她就是我的女人,不同意也不行。

对了,我听说她对一个叫方寒的家伙有些好感,似乎曾和姓方的在外边吃过饭,我明天就去把姓方的赶跑!”

众人脑门上掉下来几条黑线,这位也太彪悍了吧?

他看上了就只能是他的,想要拒绝都不行?

而且貌似人家已经有了男朋友了……

“你不会说真的吧?”良久之后,郑直开口询问。

“怎么不是真的?你们瞧好吧,最多三天,我就能带她出门认识亲朋好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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