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觉得,他这一次能够刺杀赢长青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而且,他已经做好了必死的准备,就算有好几把剑 刃穿过他的身体,他也会尽最大的力量,去杀死赢长青的。
赢长青和嬴政不是赛马出发?
这让玛布觉得,这是一个相当不错的机会。
如果能在这个时间接近赢长青的话,就凭他身上这一套黑红相间的铠甲,他就能够取得赢长青的信任,到时候,他
可以在最近的距离,对赢长青发起攻击。
而且,赢长青和赢政赛马的话,两人身边的护卫肯定不多,说不定还没有弓箭手。 到时候他完成任务的话,全身而退的概率就会大很多。
想到这,玛布找了个借口,和自己的小队长说,自己的肚子不舒服,想要去上个厕所。
小队长呢,当时也没有多想,觉得这个家伙就是懒驴上磨屎尿多,所以也就放他离去了。
玛布呢,装成一个特别傻的傻子,一个劲的感谢着小队长,然后非常滑稽的捂着自己的肚子,骑着马,朝着反方向 奔去。
不过他并没有朝着反方向奔去,而是找了一片树木相对茂盛的密林,然后骑着马,朝着赢长青和赢政,追了过去。 玛雅一族,隐居在亚马逊,他们的身手虽然非常的矫健,不过,骑马并不是他们所擅长的。
而且还是在地形复杂的丛林中骑着快马奔波,这让他感觉自己的屁股十分的吃不消,但是呢,为了能够在完成暗杀 之后还能全身而退,他也是咬着牙跟了上去。
……
大秦的骑射技术,虽然不是世界最顶尖的,但也不差。
赢政的马,是天底下罕有的好马,那速度,自然不言而喻,那耐力,绝对可以吊打天底下,几乎所有的马。 但是呢,赢长青的马更不一般了。
他的马,乃是火焰驹,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灵物,自然也非普通的宝马能够比的,哪怕是天底下最好的宝马,想要同 火焰驹较劲,也做不到。
“长青,为父这骑术,还不错吧,为父现在虽然年纪大了,可是身体还不错,在你杀了徐福之后,为父的身体,可 是越来越好了,大有老当益壮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