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足饭饱的余卿卿接过严骢递过来的水漱口,心里恍惚觉得人生如此,足以。
人生最好的状态。美食在眼前,爱人在身边,朋友在对面。她此时已经占了前两者,她已知足。
余卿卿在生活、情感上,本来就是愿意付出,也容易满足的人。她想不出什么浪漫手段去营造气氛,只觉得和在意的人在一起,就是浪漫。
他们不需要彼此用手段,就很好了。
余卿卿的眼神太过柔密,瞧得严骢心上欢喜,嘴角扬起。
他举着手帕替她擦掉嘴上的湿润,同样沉溺在这种简单的幸福里。
这是他爱了十几年,每天都幻想的甜蜜。不管是冷风凉雨,还是枪林弹雨,只要一想到她,哪怕只剩一口气,他也能站起来。
有人说,把一个人当成人生动力去活,特别俗。可他就是个无法参破红尘的俗人,他乐意。
他乐意往后人生每日跟余卿卿重复简单的快乐。单曲循环一个节奏,缓慢无聊,反复到老。
他,乐意。
严骢不知道,他那张过分俊郎刚毅的脸,此时是如何柔软。他那双总裹着凌厉的黑瞳,漾着如何似水的温柔。
他不自知。可对面的女人却被撩得没出息地又看呆了。
说实话,余卿卿真不是个颜控。对她来说,工作场合看能力才华,伴侣幽默有担当都比好看的皮囊更让她倾心。
然而一切就这么巧。刚好她愿意去了解相处的那一个,就是好看得令人发指的他。
也不知道这男人是不是知道自己长相的优势,总是善加利用。时不时温柔笑一笑,偶尔可怜巴巴看她一眼,她的自制力瞬间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