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灭门知府(2 / 2)

潜伏在大清 好梦留君 1017 字 5个月前

“卑职人微言轻,我斗不过他们,真的是无力回天,若大人不能过问此事,我就只好违心结案了。”

潘启见他说得一本正经,可自己分明觉得他知晓自己与许月如从前的事,但他的话又无可挑剔,自己断然不能主动说破。

见潘侍郎一时无话,刘知县又道:“潘大人,卑职将下情俱已禀明,听凭大人裁夺。”

“卑职深知自身有亏职守,有干律法,就是大人具本参我,朝廷将我革职问罪,卑职也毫无怨言。”

潘启本就老于世故,又为官两年多,他深知刘志臣的话都是实情。

俗语说:破家的县令,灭门的知府,府、县里面出了刑案,现场的勘验,案件的查缉,人犯的捕拿、羁押、审理、判决,都是地方官一个人说了算。

一干的证物、证人、证词,全凭大老爷的一张嘴,下面的同知、通判、县丞、衙役哪个不得看上宪的脸色行事?

小老百姓往堂上一跪便个个胆战心惊,头都不敢抬,谁敢冒犯父母官的虎威?

就是那案犯,酷刑之下,有几个人能挺得住?不管你有无冤情,还不是让怎么说就得怎么说?

碰上那死硬的,打得晕死过去后,抓起他的指头在写好的口供上画押也是稀松平常的事。

更有甚者,夜半更深时,指使狱卒在牢里灭了口,再做一个自尽身亡的现场,又如何能分辨出真假?有太多的官吏,为了银子什么丧尽天良的事情都做得出来。

相比之下,这刘知县至少还是一个良心未泯的官员。

“要说有罪,罪过比你重的都大有人在,我现在不想纠缠这个,”潘启道:“这案子必须在县里就办成铁案,任谁想翻也翻不成,让金家使出去的银子都打了水漂儿。”

“到时县里向上呈报,金牛角强行奸淫不成致死人命,金员外唆使家人威逼利诱,胁迫他人顶罪替死,你刘知县明察秋毫,秉公断案,有功无过。”

“具体该如何措置,请大人示下。”

“你牢里现就收押着一个案中人,外面另有一个证人,我再回村子里说服许斌的父母,凭着他们四个就可以将正犯金牛角以及胁迫他人顶罪的钱管家拿了。”

“这事要快,防着走漏了风声,让他逃了,或是横生出枝节。”

“大人说得在理,现在就差人去拿了他们两个也很容易,”刘知县道:“不过,卑职再冒昧问一句,大人可有把握说得那许某的父母同意翻供。”

“若是他们抵死不认,到时一个人做的案子,拿了两个正犯,真的百般抵赖,假的又供认不讳,金家再反咬一口,县里可就骑虎难下了。”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潘启道:“我就不信他金家银子再多,难不成能指鹿为马?”

“你不是怕拿了两个正犯骑虎难下,你是怕事情叨登得大发了,有更惹不起的人物出来庇护金家。”

“到时候潘某虎头蛇尾,知难而退,把你搁在了炉火上烤,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