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制作人第四五八章不可替性质第四五八章不可替性质
一部影视作品的拍摄周期是三个月到一年不等。
当然了各别拍摄周期很长的作品要另说,而在这其中其实演员不是全程都在剧组的。
演员的合同是有时间的,比如在某个时间内演员要进组,然后在签约周期内完成拍摄计划。
也有演员全程跟组的情况,但是这个情况大部分都是一些实力强的导演也就是大导演才有的待遇。
全程跟组是演员对于导演的尊重,而也不是所有导演都对演员有全程跟组的需求的。
一般来说在电影拍摄之前演员到位,其余的时间都是很灵活的。
但是这个灵活指的是演员的戏份杀青后,轧戏这种事很多导演都是很忌讳的。
一部影视作品哪怕是主角也不可能贯穿整个剧情的,所以演员每年的工作并非全都是在拍摄任务上。
那么就有人奇怪了,既然拍摄任务不是这么繁重那么为什么很多演员都忙的跟个陀螺一样,甚至有些人还是全年无休的状态。
造成这个情况的原因就是商务活动。
影视作品的片酬、专辑的收入仅仅是演员收入的一部分。
艺人本身是就是一个职业,职业的基本概述就是要赚钱,这一点并不可耻反而很正常,毕竟所有人都是要恰饭赚钱的。
影视作品也好、综艺作品也好、音乐作品也好对于艺人来说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提高知名度和商业价值。
商业价值高了艺人的身价也就高了,身价高了不仅仅片酬会提高同时也会提高自己的商务价值。
代言、商演等等活动都占了艺人收入的很大一部分。
这个时候就能够看出一家公司的实力了,有实力的公司可以帮艺人接到很好的商务资源。
参加一家上市企业的敲钟绝对比参加一家小企业的剪彩要有格局的多。
至于代言什么的就更不用说了,好的代言可不单纯的看你的名气的,这其中公司之间的运营很重要。
要知道艺人的可代替性是很高的,同类型的艺人一扒拉一大把,哪怕同等名气的也不再少数,唯一的区别就是谁在一个时段内比较火而已。
而品牌的眼光也不是单纯在谁火的程度,他们是考虑全盘的,所以很多品牌都会设立几个不同档次的代言,而且年限一般都不会很高。
当然如果合作的愉快继续续约一般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这一次秦景云和宝马公司的官宣可以说是最高规格的,巨额的代言费和最高等级的代言档次,包括了战略合作。
单说这个战略合作就能为凤凰传媒争取到无限多的资源,宝马公司的资源可不单纯的只有汽车。
企业之间尤其是大企业之间联动性的很高的,拿下一个宝马公司可以说就打通了宝马公司的朋友圈。
一家大企业身旁是有很多朋友的,有同等段位的大企业,也有无数附着在旗下的中小企业。
这可是一块庞大无比的蛋糕,可以想象以后在涉及宝马系的商务合作中凤凰传媒一定是第一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