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远的打量着那个一身黑衣的女子,程咬金百思不解。[]直到现在,他仍旧搞不清楚,这个女子的兵器到底是藏在什么地方,又是怎么拿出来的。虽然他怀有天视地听的神功,可是等听到动静的时候,兵器就已经出现在这女子手里了。
程咬金倒不是对于她隐藏兵器的手法感兴趣,但是最起码也要搞清楚,这个女人到底是把兵器藏在了什么地方!程咬金可不想日后在和这个女人的时候,莫名其妙的摸出一把剑来。虽然说大家江湖儿女,整日里舞刀弄剑的很正常,可是在床上也这么搞,却是大煞风景了。
将上衣脱下来,在腰上围了一圈,左右看了看,确定自己四面漏风的大腿已经被遮挡住,程咬金这才推开了面前遮挡的军士,走了出来。经过刚才的追逐,程咬金已经知道,这个女子非但轻身功夫高明的不像是人类,就连手上的功夫也丝毫不差,虽然自己现在的武道修为也不差,可是与这个女子相比,还是有些差距的。
不过,明知不敌依然死撑不是程咬金的习惯,以多欺少才是他的爱好,就算对手是女人也一样。他行走江湖这么多年,所遇到的女人并不多,但是却一个比一个变态。如祝玉妍,如婠婠,如师妃暄,又如现在站在那里的黑衣女子。
尽管程咬金并不清楚这些女子中哪个更高明一些,但无可否认的是,肯定都比他要厉害。在这些强的简直不像是人生父母养的女人面前,是容不得大男子主义的,故作清高的装英雄,只会让自己死的很难看。
揉了揉疼痛的大腿,程咬金心有余悸的看着那个女子,刚才可真是好险,差一点小弟弟就要和自己说再见了,还真是千钧一发呢!不过,虽然他暂时逃过一劫,可是看那女人的样子,肯定是不会和他善罢甘休的。若非是他使坏,让周围的那些军士将她拦住,只怕现在那张牙舞爪的女人早就冲上来把他给撕碎了。
这个女子的狠辣大出程咬金的意外。本来那只是一个小小的失误,衣服不能穿了扔掉就是,何必要为了这么一点小事大动干戈?看她那愤怒的架势,大有让自己以命相的意思!
再说了,不就是一件衣服吗,自个又不是赔不起?爷现在就算是缺德,也不缺钱的!这小妞居然不等自己道歉就狠下杀手,而且还专门朝着那么重要的部位招呼,这不是纯粹想要自己断子绝孙么?
看了看仍旧在人群中愤怒的叫嚷的女子,程咬金跺了跺脚,就想转身走人。孔老夫子说过,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咱男子汉大丈夫,不和这小妞一般见识,否则不仅丢自己的人,连天下所有男人的脸面也被败光了!
犯错要更正,挨打要立正,这一向是程咬金的人生信条之一。问题是现在的情形,实在不适合去更正这个错误,自己总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去和那女子说,既然我把你的衣服弄脏了,那你脱下来我给你洗洗!尽管他心里头真的很想这么去告诉那个可恶的女人,可是倘若他真敢那么做了,明天他的大名就上了官府发布的采花大盗通缉榜了。
要程咬金立正挨打那更不可能。刚才他只是一时心情澎湃,无法控制,这才让鼻血给喷溅出来。但是就这么一点微小的错误,这个小妞就死不放过,就在刚才,她的兵器一个劲的朝着程咬金胯下的小兄弟那里招呼。若是程咬金站在那里任由她处置,恐怕这小妞二话不说,就先让他做了江湖中独一无二的太监将军。
虽然江湖中每时每刻都有偷香窃玉的好汉被送进皇宫接受再教育,可是那些都是有过好几次经验的成功人士,被割了老二那也是活该加应该。而他自己仅仅因为一时的失误,就要和那些臭名昭著的家伙并列其中,岂不是冤枉哉也?
打是打不过,和她讲理吧,老天,看那女人现在的样子,和她讲理,除非自己脑袋秀逗了。不讲理本就是女人的专利,胡搅蛮缠原就是女人的天性,在这方面,男人就是拍马也追不上的。和这个女人讲理,只会让自己很受伤。
冲动是魔鬼啊!程咬金越想越憋屈。就因为情不自禁的那么一下,结果搞的自己形象大毁!虽然说自古英雄本好色,不好色者非英雄!可是在大庭广众之下竟然喷出鼻血来,实在不是英雄好汉的作为啊!这要是被江湖上的好汉知道了,自己哪里还有脸面出去见人?
与那个女子相比,程咬金更有悲愤的理由!这个女人只是衣服脏了而已,而他却是即丢了里子,又没有了面子。先不说日后如何应对江湖上好汉的耻笑,单是面前的这些家伙,就不好打发。
尽管站在男人的立场上,这些家伙应该能够理解自己的处境。毕竟那个女人的杀伤力实在是太过于强大了。但是就算理解万岁,该说的只怕这些家伙一丝不漏。想想自己的糗事被做成报告摆在那些大势力的案头桌面,程咬金想死的心都有了。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脚底抹油,溜之大吉。虽然这样做有点无耻,更有些丢人,可是这却是他目前所能想到的唯一办法。俗话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自己将来武道修为上去的时候,再找这女人去讨回面子,顺便再想法设法,把这个小妞收入房中,闲来无事的时候还可以打打她的美丽屁股,以报今日之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