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光启在梁帝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魔鬼身边办差多年。
在宫里,他的生存法则是多听多看。
要把来来往往的贵人们的脸孔、喜好都记得丝毫不落。
万一哪天就用上了呢。
所以,暮色沉沉,夏夜将晚,即便是晚风只是吹开了林芷澜面纱的一角……
芳华一瞥,惊鸿照影。
盛光启此生难忘。
事情变得更加有趣了。
阴差阳错,盛光启在林芷澜看不见的地方,扬起了肆无忌惮的笑容。
真好。
他见到了截至目前为止的人生中最绚烂的光景。
大梁最光彩夺目的明珠,有一天居然会落到他身边。
林芷澜和陆沐筝形影不离,他应该能猜到,错掳的人正是备受宠爱的长公主。
不过先前还不太确认,只顾着和她逗着玩,也没心思去揭开她的底细。
现在看来……他好像也不用死了?
肯定少不来前来寻找林芷澜的人。
是梁帝的人先找到了他们,盛光启难逃劫难。
要是在林芷澜跟前把楚楚可怜的戏码演好了,拿捏住长公主,挟天子以令诸侯,不愁身上的毒无人解。
盛光启摸了摸脸蛋。
他自知生得一副好皮相。
那可得利用好了。
男色有时候也是一张能发挥出威力的王牌。
屋子破破烂烂的,家具们不是缺胳膊就是少腿儿。
是盛光启根据山上从前猎户遗留的临时庇护所改建的。
唯一的优点是稍微能遮风挡雨,不至于漏水。
林芷澜弓着背翻箱倒柜了大半天,扒拉出来几个陈旧发霉的包袱。
皱着眉头解开了。
山中水雾大,干粮贮存的时间不短,虽然是行军中常用的那种干馍馍,也顶不住日积月累的水汽。
搞不好会吃出来问题。
林芷澜强忍着恶心拿着硬馍馍,把发绿的、长毛的、有霉点子的部位掰掉。
换做往日,她碰都不会碰这种东西一下。
荒野求生,条件有限,没办法,能活着就好了。
一大块馍馍掰到最后只剩下可怜干燥的一小块。
不够两个人填饱肚子的。
林芷澜唉声叹气。
还好屋子的角落里还有个筐,筐里头卧着几个灰不溜秋的土豆子。
灰扑扑的,比林芷澜的脸色还灰。
林芷澜拿起来,想着把发芽的部分削了削还能吃。
干脆提着筐直接出去找盛光启了,“哐当”放了下去。
还把剩下的可怜巴巴的小饼子塞盛光启手里。
“给,你先吃着吧。”
盛光启对这边的地形比较熟悉,更是出去的关键。
而且,林芷澜见过了那么大一块饼子发霉的样子,实在是,对于完好的部分也难以下咽……
盛光启一个大男人身体素质肯定比她好,吃不出问题的。
盛光启接过,随口问道:
“那么大一个饼子呢,你就给我剩这么点儿?”
林芷澜一听这话,气不打一处来,顿时变身成了炸了的刺猬。
“你还说呢!你自己的地盘,你不知道这儿是什么气候条件吗?你上次过来都是什么时候了?都发霉啦!我忍着恶心掰了半天才给你挑出来这么点好的来,你还说我偷吃!”
一股脑地把怨念发泄了出来。
还不解气。
林芷澜想到自己一双没干过粗活的手,还为了他们二人的生计摸了这么恶心的东西,皱着秀气的眉头死命地往盛光启的衣衫上蹭。
把他的衣服当成擦手巾用才能解点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