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在我小的时候,我姥姥开过一个小卖部。
里面摆着玲琅满目、各式各样的糖果和小零食,还有泡面和香槟以及其他的烟酒之类的。
过去那个年代里,超市就叫小卖店或小卖部。规模也都不大,多数都是个人经营,就像现在的报亭那么大的一个地方。
当然,小卖店是没有专属的店名的,不像现在弄的都有模有样,还开连锁。过去只是简单的在门上贴字或用油漆刷上“小卖店”或“小卖部”的字样就可以了,而住附近的人便知道这是一个卖东西的小店铺了。
在当时,如果能在家附近开个小卖店,都算难得的事。因为过去的小卖店并不普及也不多,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想找个超市,无论走哪里遍地都是。
而我姥姥开的这个小卖店,就在离她们住的平房不远处的街边上。
所以,附近的人也都时常来此光顾买东西,当然最多的就要属,那些跟我同龄的孩子了。
我姥姥租的这个小铁棚,就像一个方形的大铁盒一样,虽然有玻璃窗子和门,但是里面除了能放一个大一些的长座椅之外,就没有别的地方可以下脚的了。
因为,买东西的人只能站在窗子外边,往里递钱买东西;再由坐在里的人,从窗子上往外递东西;所以在小卖店里买东西不可以逛,只能在外面看好后在决定买不买,和要什么东西。
现在想想,会觉得当时的小卖店过于很简陋。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小时候,我和表姐都喜欢去姥姥开的这家小卖店里,拿里面成条装的小糖豆吃,它的售价也不贵,一毛钱一小包,十包一长条。而我说的这个小糖豆是红色的,有点酸,包装袋上印着黑猫警长,然后连成一小包一小包的,酸酸甜甜的特别好吃。
总之附近的孩子们,也常常光顾我姥姥的小卖店,然后买这个,当时算得上是“网红食品”的小零食——酸糖豆吃。
由于我们每次跟着我姥姥去小卖店,都要拿东西吃,所以我俩就被我姥姥给嫌弃了。她担心我们两个小不点,把小卖店卖的零食给吃光了,就不让我们去了。
我们当时都觉得我姥姥有点抠门和小气。
不过现在想想,也难为她了,毕竟开店不是为了让我们去那里白吃白喝的,更何况她还是小本生意,开了没多久。
不过很快的,我和表姐就都放假了。
我们又一起来了姥姥家。只不过,这回我们都是跟父母来的。
这天家里所有人都没有回各自的家,而是集体住在了姥姥、姥爷家,当然这其中也包括我们的父母。
姥姥家的土炕非常大,睡七八个大人都是没有问题的,更何况姥姥家还有一个里屋也能睡人。
而我和表姐也自然的被安排在了一起,可以挨着睡。
白天的时候,我妈被姥姥叫过去,说是让她到小卖店里拿白酒回来,因为家里招待人的话刚好没有酒,顺便去看一下有没有人买东西什么的,如果没有人买,就取上一瓶白酒回来就可以了。
我当然不能错过这么好的机会了,于是“打探”到这个好消息后,第一时间去找了我妈,让她带我和表姐一起去。
所以,我和表姐也是在这天,又一次有机会去到我姥姥的小卖店里。
我们到了之后,正巧遇到有几个我姥姥的街坊、邻居来买东西,而我妈又都认识这几个人,于是她们就站在离小卖店不远的地方,聊了起来。
趁着我妈聊天的功夫,我和表姐两个人坐在姥姥的小卖店里,发现正好“四下无人”,时机刚刚好,于是我们俩偷偷地打开了“窥视”很久的香槟,尝了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