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长期当孙子当惯了,大多数当地的明人一下子变成爷爷,反而觉得非常不适应了。
土著骂他们,打他们都不要紧,甚至玩他们的妻妾也可以,只要别杀了他们就行。
将和气生财,忍为上策发挥到了极致,不死就能苟活着。
哪怕手里有了兵器,还有了靠山,也觉得最好不要沾上人命官司。
大家大户的明商都想要自保,并未想过大肆报复当地的土著。
敢直接砍杀的,无非是那些一直卖力气又看不到希望的苦出身。
这让郑军官兵觉得似乎这些人才与自己更对脾气,任谁能翻身还会当孙子?
由于海外属地的特殊性,团练也不是像本土一样一成不变的。
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由当地商贾或富绅来供养,属于活动范围较为固定的私人武装。
另一种则是由闲散人员组成的安保公司,可以流动作战,完成朝廷指派的任务便可获得奖励作为薪水。
不愿意继续给主人干活的苦力,都可以找亲友组建安保公司,规模不限,只要招之即来,来之能战就行了。
一般说来,安保公司比本地的团练的战斗力更高。
因为被土著打败了,就等于自动失去了获得奖金的资格,没钱就连饭都吃不起了。
在前期吕宋群岛的明人远远少于土著的时候,要想控制整个群岛,朝廷就必须依靠大大小小的安保公司。
真出了事,锅也是安保公司来背,与朝廷无关,与郑氏集团无关,与某太子更无瓜葛,拿了朝廷的钱,那就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本土的安保公司规模不大,人员不多,战斗力不强,并不要紧,某太子可以送过来一大堆善战之人!
譬如在围剿罗汝才集团的过程中卖力颇多的“一条龙”薛成才,已经被朝廷封为总兵官了。
但是对于这种复叛然后复降之人,不论是某太子还是孙传庭与洪承畴两位都帅,多半都是信不过的。
直接杀掉会坏了镇抚大事,留在本土又会形成隐患,唯一安全且可行的办法便是将所部人马悉数运往海外属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