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刮山人梅伏杏(1 / 2)

因为女眷过多,宁宣不得不和王冬枝分离,让王冬枝、玉幽子、姚洗月三人一个房间,而自己和方息壤居住在原来的屋子里。

在方息壤的口中,他得知了许多事情,其中也包括方息壤和莽古麻的大计。不得不说,方息壤还是一个非常识时务的人,他的确敬佩莽古麻,但要他为赤族的计划献身,也是万万不可能的。

“尊……莽古麻要我成为阳首城之主,无非是要让我以后庇护赤族。这样一来,赤族不会被大晋视作威胁,派遣大军剿灭,也不会被阳首城的晋人视作异端,大张旗鼓地排斥,在这一方天地里获得自由自在,修生养息,未必不可以培养出属于自己的武学体系。”

方息壤说,“我对这点的认知很清晰,但来回来此事都与我有益无损,我当然是乐见其成的。”

“听你这么一说,这个莽古麻倒像是个中兴之主。不过……他居然要放弃自己耗费这样大的心力浇筑而成的赤族么?”宁宣听着听着,皱起了眉头,“听来有些不可思议,他培养你,培养烈龙光、烈龙霞,费了不知道多久的时间,布下如此的大计,就只为了赤族的未来而已。但这一切都和他的未来没有任何关系,他做完了这些事情就飘然而去,不顾前尘。他心中有家国民族的大情结,更愿意为此付出自己的青春与热血,这已经是难能可贵,但更可怕的是他还能够放弃这份情愫,如此看来,他心中对自己道路的规划,已经清晰无碍,做任何事情都不会犹豫。”

一个人为了一件事情放弃另一件事情,这是很常见的。

但是如果被放弃的那件事情,已经耗费了他无穷的心力、不知道多少岁月,并且他还放弃得那样无情、那样轻巧,这就很可怕的。

人生在世,最重要的其实是“舍得”二字。

像莽古麻做出如此重大决断的人,就算赤族承载了他的过往前尘,一切欢喜哀愁爱恨离别,他都能够将其从心中搬出去、丢出去、甩出去,只留下空荡荡的心房,填满武道。

没有舍,哪有得!

这样的武道,比那些没有舍得,仅仅凭借本能走上武道的人,不知道要珍贵多少、强韧多少。

方息壤也叹了口气道,“他本就是个了不起的人。”

这是方息壤永远也做不到的,他自出生就在赤族,只模模糊糊知道自己的根本源头,却永远无法体会到那种根植于骨髓血缘的民族情感,更不愿意为其付出分毫自我的东西。在方息壤眼中,莽古麻的行为非常愚蠢。

但另一方面,他却又隐隐约约之间,是非常佩服这位异族族长的。

宁宣也满是期待地点了点头,“你这样一说,我就更有兴趣和他见上一面了。”

次日,机会就来了。

带来机会的人,既是宁宣见过面的,也是方息壤所熟悉的——这个人就是烈龙光。

这个赤发赤瞳、阳刚俊美,看起来宛若天神的男子,在晋人客栈内甫一亮相,就引起了许许多多人的围观,驻足。其实近些日子里赤族人来来往往,闹出许多事端,已经隐隐约约有人知晓,晋人客栈里来了个好大来头的晋人。不过那些过来的哈齐木尔多、南库塔木,虽然都威风十足,却恰恰缺乏了一点。

那就是帅。

烈龙光的容貌,太过出色了。他的双眸像是一对流淌着酒的宝石,能够让人沉醉进去,披散着的红发如同一弯在水中扩散的胭脂般靓丽。高高大大地站在门口,远处看去是肩宽腰窄,和周围的晋人比较起来,带着一种让人自惭形秽的魅力。

而且他还温柔,平和,一点儿没有其他赤族人盛气凌人、凶狠霸道的样子,又令不知道多少晋人的女子春心荡漾了。

他并没有主动找上宁宣,而是一大早就驻足在晋人客栈的门口,静静等待着宁宣。

宁宣打着哈欠从里面走出来的时候,第一眼就发现了烈龙光。烈龙光见了他,神色一僵,踏前一步,却没说出话来,神情之中带着一种拘谨,仿佛并不习惯现在这样一个角色。

而宁宣愣了一愣,招呼了一声老板,让他准备饭菜,给楼上的三位大小姐端上去,然后朝着烈龙光一招手。

“来,坐。”

他随便找了个桌子。

烈龙光像是个乖巧的小孩子一样,坐在了宁宣的对面。

“是莽古麻叫你来找我的,是吗?”宁宣一向喜欢直截了当,开门见山,此次也不例外。

烈龙光愣了一愣,“是。”

他倒是没有在意宁宣的无礼,上次宁宣的表现完全将他给打得心服口服,甚至都有些害怕了。若非他要将功补过,为莽古麻继续效力,此番是怎么也不敢来到宁宣的面前的。

宁宣快人快语,一边吃着桌上的花生,一边询问,“好,时间怎么定,地点怎么定?”

“我家主人说了,时间由我们制定,地点由暴雪先生确定。”烈龙光说,“这也在我家主人的预料之中,这也是为了避免暴雪先生担忧我们设下埋伏,让双方这一次的见面足够赤诚。”

他说完之后,脸上带起了笑容。

仿佛能够预料到宁宣接下来这一步,对他而言是非常振奋的事情。似乎就从这一次开始,是自家“赢了”,宁宣“输了”。

——不得不说,上一次和宁宣以武力交手开始,以暴露身份结束,他是输得一塌糊涂,以至于都留下了阴影。现在能够有机会反扑,心中也免不了一阵过瘾。

烈龙光几乎都能够想到宁宣惊讶的神色了。

“哦,看来他很清楚规矩。”宁宣神色不变,仿佛对莽古麻的预测毫不意外,他仿佛早就知道了烈龙光要说的话,想也不想地说,“那就在晋人英雄会的驻地见面,约法三章,不见不散。时间呢?”

“我家主人认为,五日之后是良辰吉日。”

“好,那就五日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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