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历克塞一世看着自己的长子,目光在他的眼睛、头发、皮肤上闪动着。
尽管约翰科穆宁是自己的亲儿子,尽管帝国上下都称他为美男子,但阿历克塞一世对着上帝发誓,自己的儿子真得很丑,身材矮小,眼睛是黑的,头发是黑的,就连皮肤也很黑,像是一个摩尔人。
没办法,自己的祖上来自亚美尼亚,然后在替多位拜占庭皇帝陛下作战时,娶了其它民族的女人,血统混杂。
但是阿历克塞一世对自己的长子,继承人非常满意。他像自己和妻子一样,对上帝极为虔诚。他虽然是拜占庭帝国第三尊贵的人,但是每顿餐食都非常的简朴,连塞尔柱人的一位尹克塔小领主都不如。
他对家人热爱忠诚,对部下仁慈宽厚。他知识渊博,谈吐幽默风趣,善于雄辩和演讲。从小苦练骑术和剑术,十几岁就跟随自己出征,能够熟练地处理军政事宜。
但是在他刚才问出的话里,阿历克塞一世看到他的弱点。一位未来拜占庭皇帝不该有的弱点。
“我的副皇殿下,”阿历克塞一世说道,“我看过约翰带回来的那些画,那些丝绸,那些瓷器,那些玻璃,还有翻译过来的文学作品和政治笔记。必须承认,宋国拥有远超西方基督世界、以及莫斯林、波斯等国家的优雅文明。在那些艺术品上,我看到了富足、强大和自信。”
“但是,我的约翰科穆宁,再优雅的骑士,他手里的长剑,对野狼豺狗也是无比锋利。我能想象,宋国人拥有富庶的土地,无尽的财富,灿烂的文化。但是他们需要足够多的勇气和足够强大的力量,去扞卫他们创造出来的一切。”
阿历克塞一世对岳卓群点了点头,继续说道:“孩子,我记得约翰翻译过宋国皇帝的一句话,文明必须拥有足够强大的力量,才能避免被野蛮摧毁,进而用文明去征服野蛮。我非常赞同这句话。只有一位君王,才能体会另一位君王的深刻含义的话。”
“如果宋人的军队没有焚烧那些繁华的城市,没有杀死那些敢于反抗者,他们是到不了现在所在的地方。一路西进,他们只是一队需要借路的狼群。他们不需要征服什么,也不需要施舍仁慈,他们只需要别人畏惧,不敢再与他们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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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阿历克塞一世语重深长,“威严和仁慈,需要时间才能建立起来。而恐惧不需要,被毁掉的城市,堆积如山的头颅,瞬间就让恐惧深入到每一个人的脑子里。从这一点来看,宋人确实是一群非常有智慧,也有勇气和手段的人。”
“我的孩子,你将来是拜占庭的皇帝,不要因为世人尊敬地称呼你为‘美男子’或‘好人约翰’,就轻易地放下你手里的剑。他们尊你为皇帝,不是因为你的仁慈和友善,而是你能决定别人生死的权力。”
“我懂了,父亲大人。”约翰科穆宁虚心地答道。
阿历克塞一世满意地点了点头,转向他的将军问道:“现在,我最尊贵的客人,现在哪里?”
“回禀皇帝陛下,根据最新的通报,这支宋人的军队,在尼西亚城外扎营了。”
“尼西亚城?”阿历克塞一世点了点头。
尼西亚城以前被塞尔柱人占领,成为罗姆苏丹国的都城,1097年十字军第一次东征,在他们的帮助下,拜占庭军队收复了尼西亚城,成为帝国在小亚细亚最重要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