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8(1 / 2)

“有如西风吹来,强烈的劲头猛扑,压倒深厚的麦田,使穗子垂头摇摆,他们的整个集会就是这样激动,他们大声呼啸,奔向各自的船只,尘埃从他们的脚下升起,腾入高空。”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

当苏克鲁斯再次和帕梅拉待在一起的时候,已经是数日之后的马房。

他终于可以全无顾虑的和帕梅拉站在一起;不用去考虑是否需要在角楼里和那些文书们一起抄写古籍,不用考虑沃伦的目光,之前那些困扰着他的龃龉都已经不复存在。现时的苏克鲁斯穿着钢铁原色的板甲胸甲,穿着崭新的链甲马裤和马靴,俨然一名堂堂骑士的模样,本来皮肤就白皙的苏克鲁斯在这一身铠甲的装点之下显得英俊挺括。

“苏克鲁斯?”帕梅拉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对啊,是我,帕梅拉。”苏克鲁斯在东奥弥尔高原的冷风中微笑着,噙着泪水,看着帕梅拉。“对啊,是我”

帕梅拉张大了眼睛,摇了摇头,对着一副奇怪表情的苏克鲁斯说:“你怎么穿成了这个样子?你不是文书的助手吗?你不是”

苏克鲁斯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脑袋,在清晨的寒意中,苏克鲁斯张开了他被毛皮手套包裹着的双手,抱住了帕梅拉略显得有些单薄的身躯。

那天的整个上午,苏克鲁斯都和帕梅拉在马房的草垛里抽烟,分享同一块白面包和同一袋蜜酒,谈天说地。苏克鲁斯恨不得把自己的一切都告诉眼前这个一脸懵懂的马房小妹,好像这个世界上只剩下了她一个可以亲近的人。他告诉了帕梅拉自己是如何在北陆与异国的野人浴血奋战,如何登上陈生的船只乘风破浪来到希罗,如何成为沃伦的文书,沃伦又是如何对他做下那些恶心的事情。他还告诉帕梅拉那天在他和牧沢正成缠斗十余个回合之后被伊萨克王弟从沃伦手里截走做了他的侍从,告诉帕梅拉自己已经在王弟的卫队当中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告诉帕梅拉他曾经在那些暗无天日的日子里在角楼的顶层等待她的出现,就好像她是自己人生中唯一值得期待的光。

帕梅拉从一开始的错愕,变成了惊异和沉思,最后也开始陪着这名年轻的骑士侍从一起开始抽噎。她明白苏克鲁斯给予她的是怎样一份沉甸甸的信任,那不是可以随便告诉旁人的内容:自己的故乡、目的以及那些不为人知的经历。

“苏克鲁斯。”帕梅拉睁着她的大眼睛,斜躺在马房的草垛上看着身旁的苏克鲁斯,黑色的头发随着麦草的絮杆一起飘摇。

“帕梅拉。”苏克鲁斯回应道。他躺在草垛上,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说出这些事情之后,他的心情竟奇异的变得轻松,那是他自从踏入清河城以来都不曾有的。

“苏克鲁斯。”

“帕梅拉。”

“愿诸神注视着你,苏克鲁斯。”帕梅拉笑着说。

“诸神与你同在,帕梅拉。”苏克鲁斯也开心地笑着,露出他洁白的牙齿。

“哟,小老弟,撩妹呢?”一颗戴着头盔的脑袋突然探进了马房的栅栏,苏克鲁斯一听声音就明白了那是牧沢正成——王弟伊萨克的护卫队长。他戴着的头盔与其他人都不相同,被牧沢称之为“兜”,而牧沢的兜上有着鹿角作为装饰,奥弥尔人认为这样的头盔显得很滑稽,牧沢却固执的秉承着这一扶桑的传统样式,把鹿角保留了下来。

帕梅拉吓得惊叫起来,稍有些雀斑的脸登时红了起来。她捂着脸从草垛子上跳起,连蹦带跳的跑出了马房,留下不知所措的苏克鲁斯看着一脸坏笑的牧沢。牧沢穿着他扶桑样式的甲胄,腰间配着长短双刀,双手交叉的靠在马房的栅栏上,对苏克鲁斯朗声说:“好了,别的事情放一放,撩妹不足以成为你缺席今天早上训练的理由。我记得只不过是让你来马房认领一匹属于自己的马,可没有叫你跟马房小妹钻草垛子。”

“我我什么都没有做。”听到这话,苏克鲁斯的脸变得比帕梅拉还要红。

“嗐,做点什么也不打紧,训练不差这一天两天。”牧沢耸了耸肩,摊开了手,“我来找你是问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喝酒啊,新丁应该跟老兵们搞好关系,苏克鲁斯。这两天你表现的很拘谨,虽然我们不是那种爱管闲事的调皮蛋,看你这样心里也挺窝得慌;宁愿跟马房小妹聊闲天喝蜜酒都不乐意跟我们一起整两口?”

“没没有,没有,牧沢大人。”

“嗐,还啥牧沢‘大人’,叫我牧沢就行了,伊萨克带出来的人没有那么多讲究。”牧沢笑了笑,苏克鲁斯注意到了他的牙上有烟渍留下的淡黄色印记。“既然没有,那咱们就走吧?我拉了另外两个为人还可以的老兵给你认识认识,毕竟大家都是以后要共事的,多个朋友也多个照应。怎么说?”

见牧沢说话没有架子也没有恶意,苏克鲁斯咧嘴笑了笑,从草垛中站了起来,拍掉自己身上的稻草秆,回应了牧沢的邀请:“那咱们走吧,喝酒去。”

清河城的名字缘由简单易懂:一条名叫厄吕斯的河流从清河城南侧缓缓流过,注入东方不远处的埃吉尔海。河流和城堡的中间地带则是聚拢在城堡附近的民众兴建的聚落,世人谓之为冬泉镇。虽然在西德尼国王入主清河城之后赋税被大幅提高,聚落也萧条了许多,但那毕竟是东奥弥尔王国境内最大的人类聚落。酒馆、旅店、铁匠铺乃至妓院应有尽有,每当城堡之内的卫兵不当班时,他们总是会前往冬泉镇寻欢作乐。

当苏克鲁斯和牧沢二人踏进冬泉镇酒馆时已经是午后时分,一天之内顾客最多、酒馆最为繁忙的时刻。长着浓密毛发的壮汉老板招呼着酒保和稍显肥胖的老板娘安顿客人,为不同的桌上提供酒水与餐点。苏克鲁斯喜欢这种感觉,这常常让他想起东海道的地下街酒吧,那里有三教九流的客人和并不那么面善的老板,就和冬泉镇酒馆一样;但那儿让苏克鲁斯感到安心,他可以和各类人无所顾忌的交谈或自顾自的盯着自己面前的饮品静静的发一两个小时的呆而不引起他人的注意。他可以把自己的身影隐藏在喧嚣的人群之中,观察他们的一言一行,倾听他们的话语,了解世间万物运行的规律与人和人之间交往的基本逻辑,这些都让他获益良多。

他们预定的座位靠着窗口,刚好能看见清河城带有红色方砖的高塔和吊楼。帕特里克和利亚姆——牧沢希望引见给苏克鲁斯的老兵已经在座位上等待多时,他们的桌上放着一壶麦芽酒和一壶东奥弥尔红酒,一碟炭烤鸡腿和一个大苹果派,还有一碟蔬菜沙拉,看上去就是很典型的酒馆菜色,和东海道地下街的酒馆也很相似。苏克鲁斯羞赧的坐下,接过了一根帕特里克递过来的香烟。

“所以,你这小子是失忆的时候被冲上海滩的。”帕特里克点燃了手里的香烟。

“对的。”苏克鲁斯咳嗽了一声,“您来自哪里?帕特里克呃,帕特里克爵士。”

“哈哈哈哈哈!听见了吗利亚姆,这家伙叫我‘爵士’。”帕特里克冲着利亚姆大笑起来,“我不是什么‘爵士’,只是埃塞克斯的雇佣兵。老家在诺丁顿,那可是个比起清河城乃至密涅瓦都不逊色的大城市。”

“啊!埃塞克斯吗,我听过的,埃塞克斯方钠石很出名。”苏克鲁斯尴尬的回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