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这天,早上醒来发现他不在身边,忙起来寻找,发现他的刀还放在床头,松了一口气,这表示他没有走远。
去浴室洗脸时,一照镜子,发现脸上有几个大字:出门办事,午前即回。瞎。
我叹了口气,心想我睡觉这么死吗?他在我脸上写字我都不知道,而且这字能洗掉吗?
离12点还有五分钟的时候他拎着两袋东西回来了,还神秘兮兮的不让我看是什么,只告诉我:“是个惊喜。”
这句话一下提醒我,今天是七夕,我还没给他准备礼物。于是吃完午饭就风风火火的出门,冲他喊了一句:“出门办事,晚饭即回!”
我在商场里转来转去,不知道给他买什么好。终于瞄到一边的Zippo柜台,挑了一只名为‘爱之七叶’的防风打火机。图案简单,名字也不错,很适合做七夕礼物。价格不高,不知道他会不会嫌弃。
回到家里,他正在睡觉,我悄悄趴过去,在他嘴上亲了一口。谁知他根本没睡着,一下微笑着揽住我:“睡会儿。”
我迫不及待的拿出打火机给他看:“七夕礼物,喜欢吗?”他拿在手里搓了搓,亲了一下我的额头:“喜欢。”
这一觉不知道睡到几点,屋里拉着窗帘的缘故,一片漆黑。而他又不见了,我拿起手机照自己的脸,想看看他是不是又留了字条,结果什么都没有。
怀揣疑惑打开房门,我立刻被眼前的景象惊呆:整个院子挂满了黄白色的小彩灯,在黑夜的背景上,闪成一片无比绚烂的星空。
“猪啊你?这么能睡,等半天了都。”他坐在廊下,笑吟吟的看着我,“好看吗?”
我非常惊喜,连忙点头。他过来牵着我回到屋里,让我坐在沙发上,拿来一个盒子,问我:“会穿高跟鞋吗?”说着拿出一双闪闪发光的银色珠光高跟鞋,抬起我的脚,温柔的给我穿上。
我完全被惊的说不出话,只能木讷的看着他。他看看我的脚满意的点头,然后拎来一个袋子递给我:“换上。”说罢揉了一把我的头,出去了。
那是一条红色的礼服裙,鱼尾高叉,不是复杂的款式,没有任何装饰,就是简约的美,就是好看的不像话。
踩着高跟鞋慢慢走出门,看见他站在院子中央,已经换了一身笔挺的西装,显得身材更加伟岸。黑衬衫没有系领带,敞着两颗扣子,锁骨若隐若现,性感的让我窒息。
我们就这样站在原地,欣赏对方。半晌,他走过来,手在空中划了两个圈,停在我面前:“赏个脸吧?”
我是真没想到他会玩儿这种浪漫,又感动又觉得好笑,伸过手搭在他手上:“黑爷这是唱的哪一出啊?”
他一笑:“天仙配。”
“这高跟鞋礼服裙是你挑的?”
“不是,朋友帮我挑的,这家伙眼光好,比我会挑。”
“那主意也是他给你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