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敢对我们南海三公子不敬,”,一干鲛人侍从正待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却被美男子一个眼风拦了下来。
侍从连忙抬出一张贝壳制成的软椅,放在公子身后。三公子大刺刺地座在软椅之上,望着王炯,冷笑不已“开个价吧,这个小姑娘,我买了”。
一旁的天丛云心中正在后悔,早该披上那披风的,看吧,这大活人也招人惦记了,不知道现在去找披风还来不来得及,正在胡思乱想之间,耳边又飘来一句话。
“昔日你的肉,我尚且买过,更何况这小姑娘。”
即使是还在恼怒中的张小庆,听闻此言,也不由得大吃一惊,怎么的,昔日大师兄还卖过自己的肉?这大师兄也忒没有下限了!
王炯面上便有些不自在,这都是多少年前的老黄历了。昔日从书中听闻,鲛人之血肉,有奇效,饮之食之,便能长生不死,年少好奇,但谁又能真的抵挡得住永生的诱惑呢!几百年前的一个夜晚,也是三月二十三,自己跟南海清风,就是眼前的这位美男子,做了个交易,以肉易肉。他想试试神仙肉,而自己也想尝尝鲛人肉。然而事实证明,这鲛人的血肉,并未如传说中的那般神奇,吃下去便能获得永生,不仅如此,反而奇毒无比,幸亏师傅及时赶到,否则这世上就少了一位叫做王炯的神仙了。从此之后,王炯便对这鲛人血肉敬而远之,每每想起,总是觉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又不好吃,还有剧毒,用来炼药制毒吧,比这剧毒百倍的东西虽然难找点,但也不是找不到,最吃亏的却是白白搭上了自己的二两神仙肉。每每想起就觉得后悔不已,这买卖做得实在太不划算了。
一想起自己的肉,王炯又开始觉得吃亏,口气便不怎么好了“这是我小师妹,那是我小师弟,那个角落的是我还没入山门的预备弟子。怎么着,我这仙门中的神仙子弟们,你都准备挨个啃口肉不曾?我门中弟子不少,就怕你身上的肉不够换啊!”
一口神仙肉,便是一百年的修为,这一刀神仙肉下肚,便是涨了五百年的修为,南海清风自然觉得这买卖做得划算。不过,也是当年王炯年少轻狂,一心想尝尝鲛人肉的滋味,要不然,哪有此等好事。
哪怕是涨了五百年的修为,掂量了下自己的斤两,南海清风觉得自己还是没有跟王炯一战的实力,更何况他身后还有一个庞大的仙门做后盾。除了占占口舌上的便宜,他其实并不打算真的要将那小姑娘买下来,虽然这小姑娘吧,闻上去确实味道不错。可一想起自己当年剜下的一斤肉,一斤换一刀,那是真真正正的剜肉剔骨啊,个中滋味,甚是难以言表。
“罢了,罢了,我也不跟你做这些口舌之争,你卖些什么,摆些上来”,说话间,一位侍从向前一站,于袖中掏出两粒明晃晃的珍珠往桌上一摆。
“这两粒南珠有什么稀奇的,拿两粒鲛珠出来。”王炯往桌上瞧了一眼,明显瞧不上两粒如荔枝般大小的南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