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焕然一新(1 / 1)

接下来龚明诚报出的一个名字让熊志华彻底明白了今天这场常委会背后发生了什么:“组织部推荐由徐良俊同志担任税务局副局长。”徐良俊是牛茂实的表弟,而且褚鑫和徐良俊都是罗家湾公社的副主任,一次动两个副主任,看来周东平为了支持江一帆是不遗余力,下了血本啊,怪不得上周一江一帆到县委向周东平和龚明诚主动汇报工作,却没有上自己这里来呢。

熊志华看了周东平一眼,眼中闪过了一丝恨意,不过他也知道事不可为了,于是干脆就没有发言,而徐良俊的任命也顺利的通过了。

接下来就是罗家湾公社两名空缺出来的副主任的任命,龚明诚报出的两个名单是原财政局农业股的股长魏永德和司法局宣传股的股长邹泽,这两个副主任的任命人选也没有什么波澜,很顺利的通过了,熊志华只是说了一句“保留意见”,就再也没有做声。

常委会结束之后,熊志华怒气冲冲的第一个离开了会场,这让好几名常委都是面面相觑,不过周东平似乎丝毫未觉,一直是满面春风。

这次常委会上通过的干部调整很快就落实了,罗家湾公社的两名副主任褚鑫和徐良俊高高兴兴的办理了交接手续,去县城上班了。他们的家都在县城,现在能够回到县城上班,而且是在这么重要的行局当副局长,他们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而魏永德和邹泽也都很满意,他们俩都不到三十岁,还有着年轻人的锐气和冲劲,而且能力都很不错。他们俩虽然在沙阳县如此多的股级干部里并不起眼,可是却没有被龚明诚这个老资格的组织部长所遗漏。

就连他们自己都没有想到,他们会在这一次全县的干部调整当中,毫无征兆的得到了提拔,虽然去向只是下面的一个公社,可是能够得到提拔已经让他们非常满意了,而且比起坐机关来,做基层工作也更适合他们的性子。

在临行前,龚明诚跟魏永德和邹泽都谈了话,他表示县委对他们两人寄予了厚望,希望他们这次去罗家湾公社,要在公社党委书记江一帆的领导下努力工作,要尽快让罗家湾公社的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龚明诚的话让魏永德和邹泽都是心领神会,在得知自己得到提拔的消息匠后,他们也从各种途径得知了这一次县委常委会上发生的事情,知道自己应该向谁靠拢,于是他们都向龚明诚表达了感激之情,并且表示一定会在罗家湾公社尽最大的努力工作。

在魏永德和邹泽到了罗家湾公社之后,他们果然没有食言,全心全意的投入到了罗家湾公社的工作中去,他们跟书记江一帆一样,都是一个星期才回一次县城的家,这与几乎每天都要回县城的公社主任田朋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魏永德来到罗家湾之后,他的分工是原来褚鑫的那一摊,分管财政、税收、机关财务、工业、交通等方面,而邹泽的分工是原来徐良俊的那一摊,分管文教、卫生、文化等方面。

在杜建元调整了分工,魏永德和邹泽新任副主任之后,公社主任田朋兴日益感到自己被架空了,这几名副主任有什么事情都不是首先向自己这个主任汇报,而是直接越过自己向书记江一帆汇报,这让他感觉非常恼火,可是他又没有什么好办法扭转这种局面,原来褚鑫和徐良俊在的时候,他们跟田朋兴的关系更好,他的同盟军也更多,可是现在他们走了,田朋兴感觉自己有些势单力薄。

而公社政府的工作人员们也很懂得看风色,现在江一帆明显更得势,所以大家都去巴结他了,原来围着田朋兴转的那些人也来得少了,这让田朋兴感觉到更加郁闷,他感觉到现在自己在罗家湾公社,已经变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

田朋兴郁闷了,可是罗家湾公社的工作却有了明显的改观,江一帆来了之后狠抓机关工作作风,要求公社政府的工作人员们都要沉下心去做事,不能老是呆在办公室里,不能人浮于事,不能一副官老爷作风。

对于工作作风的转变,江一帆并不是说说而已,他几次抓住工作人员迟到早退、上班打牌、对前来办事的农民爱理不理的现象,都严肃批评了当事人,这让所有的工作人员们都打起了十二分小心,他们的工作作风有了很大改善。

江一帆还亲自带着副主任杜建元跑了一趟省城江城的省农科院,跟那名名叫蒋秉诚的老专家联系上了,当蒋秉诚听说江一帆当上了罗家湾公社的党委书记,现在要在罗家湾大规模推广特色种植和养殖业时,他异常高兴,一口答应要当罗家湾公社的农技顾问,他不但自己会经常到罗家湾去做技术支持,还会带上他的学生,另外,由于他对于养殖方面并不擅长,所以他还会帮罗家湾公社联系农科院养殖方面的专家。

当然,这件事情江一帆不会全程跟进,在跟蒋秉诚联系上之后,他就将这件事情全权交给了杜建元负责,他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呢。

江一帆又约谈了宣传委员谌世英,他向谌世英强调,在今年,宣传工作是罗家湾公社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宣传口一定要沉到大队里去,向农民们宣传今年公社的一些重要举措,比如今年公社将会大力帮助农民们发展养殖业和特色种植业;比如今年大队干部的换届选举,要向农民们讲清楚这一次换届选举的重要性,让他们要珍惜自己手中的选举权,真正选出全心全意为他们服务的大队干部;再比如向他们宣传计划生育的重要性,让农民真正理解这一国策的重要作用;同时,宣传口要配合党委做好普法宣传,让农民们建立起基本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