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他喜欢我(1 / 2)

两名公安不约而同地转向张小芳。

张小芳当然可以点头承认。可这样做岂不便宜了王秋香。

跳起来朝王秋香脸上扇:“炕你奶奶个嘴!”

王秋香条件反射般躲,扑通一声,再次摔倒在地。

张小芳满意了,冲公安点头:“对。我俩的被窝还热乎着。”

“我说啥来着。”王秋香在隔壁痛的呻/吟还嚷嚷,“还想骗我。张憨妮——”

张小芳扒着墙头,几人只觉得眼前一花,就看到她已经翻到墙上,速度快的跟窜天猴一样。

隔壁瞬间安静了。

张小芳骑着墙头,居高临下,“再说我撕烂你的嘴!我跟方剑平咋样关你啥事?我俩是在炕上一夜。谁跟你说我俩就干那事了?”

“给我下来!”高素兰反应过来扯她的腿,“不知羞的,啥话都往外咧咧,你想死?”

张小芳甩开她的手往前移,“不能看书学习啊?”

王秋香讥笑,傻不隆冬的还看书。

书看她还差不多。

“看啥书?男女脱光打架的小人书?”

张小芳佯装惊讶:“你咋知道?你家有?”眼珠一转计上心头,蠢女人,还以为她是原主那个傻妹子,任由你欺负,“公安同志,王秋香私藏小黄书,快把她抓起来。”

公安来办案不是来听她们吵架。

“老张。”公安无奈地冲张小芳摆手,赶紧管管你这要上天的闺女。

张父高声呵斥:“下来!还不够丢人?”

张小芳的目的是把王秋香吓唬住。王秋香不敢吭声了她就跳下来。

刚刚骂咧咧的高素兰又心疼:“你就不能慢点啊。”

公安道:“所以方剑平真在你房里?”

张小芳朝她家西屋看去。

两名公安顺着她的视线看到门口的二十岁左右的青年就知道他不可能是嫌疑人。

青年身高得有一米八,可能刚起来的缘故脸微红,跟敷了脂粉似的。五官比电影里的男主角还亮眼。

这样的青年要是嫌疑人,除非他心灵扭曲禽兽不如。

不过这些是他们的推测——事无绝对。

公安就冲他招招手。

方剑平叹着气移步过去。

这叫什么事啊。

一觉醒来被捉/奸在床。

没等他穿好衣服又扯上强/奸案。

真流年不利。

公安转向张小芳:“他什么时候来的?”

张小芳想想,“我好像八点出的门。我到知青点把他敲晕就把他扛回来了。最多八点半。”

“敲——敲晕扛回来?”公安不敢相信他听见的。

方剑平不由得停下。

张小芳此时不能理智的像个正常人,否则公安肯定把她带回去教育。她得装成原主,一脸无辜地说:“他不愿意跟我回来,磨磨唧唧忒烦人,跟王秋香那老娘们似的,我只能这么做。”

公安无语,“你还有理了。”一言难尽地看着张支书,“你们大队的人真让我刮目相看。”

另一个公安问:“你不知道这是犯法?”

张小芳不能说她知道。因为原主是个法盲啊。这点别人不知道她爹清楚,“我听人说过不能绑起来。我没绑他。就把他衣服藏我家堂屋,让他醒了没法走。这也犯法?可牛郎就是这么干的啊。”

“牛——”公安噎的不行,“难为你还知道牛郎。”

张小芳连连点头:“我还知道织女董永七——”

“没夸你。”公安忍不住打断她的话。

高素兰朝她脑袋上一巴掌。

张父拉开架势又想揪她耳朵。

公安赶紧拦住:“不许再动手。我还没问完。你们不知道?”

张父气得想杀人:“知道能留他到天亮?这丫头不知道要脸我们还要脸。”

公安就是清河农场的公安。

清河农场以前是清河县。后来改成农场,除了名字变一下,农民成了农场职工,其他都没变。

农场办公地点是以前的县政府,离这边就四里路。公安局正好在张庄去县政府的路上,所以离张庄就更近了。

张小芳的力气大缺心眼方圆五里的人都知道。

公安局今天派来的又是格外了解这边情况的公安,所以也知道她好的时候谁的话都不听。傻的时候谁的话都听。

张支书跟他老伴儿不知道很正常。

“张小芳,知道你们真发生点什么就犯法了?”

张小芳眨了眨眼睛,上坟烧报纸——糊弄鬼呢。

“像强了段伊然那样我睡了方剑平也犯法?”

高素兰扬起巴掌:“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