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冤案?(1 / 2)

孙平安翻开卷宗,首先看到的,是一张面容青涩的正面照。水印广告测试 水印广告测试

孙成刚,男,20岁,寒城本地人,是彩云省机械制造学院大三学生。

时间回到8年前,暑假,孙成刚带着交往了2年的女友陈丹回家见父母。

在家吃过晚饭后,孙成刚带陈丹去江边散步、消暑纳凉。

聊天中谈及结婚彩礼的问题,因为过高的彩礼,二人发生争执。

这一点,有下夜班,结伴回家的3名路人,提供了证词,二人争执的比较厉害,他们还上前劝说了一番。

在劝架的人离开40分钟后,孙成刚神情慌乱,身上的衣物、脸、手部都沾染了鲜血,来到附近派出所报警。

称自己女友被人杀害。

派出所民警立刻出警,跟随孙成刚来到案发地。

发现孙成刚女友陈丹,已经遇害身亡。

后经法医鉴定,死者陈丹,生前曾遭受过强尖,反抗较为激烈,初女膜破裂。

胸口、下身都以残忍的手法割去,腹部被捅了4刀,致命伤是颈部一刀。

体内未留下“精业”,案发现场周围,未发现使用过的套。

现场发现一把尖刀,是杀害陈丹的凶器,并且在尖刀的刀柄上,发现了孙成刚的指纹。

对孙成刚进行检查时,在其脖子上,手臂上,发现抓痕。

在陈丹指甲缝中,发现了孙成刚的皮肤组织。

所以警方认定孙成刚就是杀害陈丹的凶手。

孙成刚辩称,他当时和女友确实发生争执,因女友性格急,脾气暴,和他打了起来。

他脖子、手臂上的抓痕,就是这个时候留下的。

后来二人和好,继续聊天,然后在河边散步,忽然被人袭击,晕死过去。

(经法医鉴定,头部并未发现有被攻击的痕迹。)

等到醒来的时候,发现手中握有一把尖刀,女友则死在了身旁,裙子被撕碎。

他连忙上前查看女友情况,发现女友已经没有了呼吸,抱着哭了一会,才来到最近的派出所报警。

所以身上,头上,脸上,手上的血,是这么来的。

经过警方的心理攻势,孙成刚终于放弃抵抗,承认自己是杀人凶手。

孙成刚在与陈丹交往过程中,曾经多次想与陈丹发生关系,却被陈丹拒绝。

二人在河边散步时,陈丹因初次见孙成刚家人,给的见面礼只有1001元,心生不满。

又因为地域不同,风俗不同,彩礼不同,而发生争执,继而变成厮打。

虽被人劝开,但孙成刚对陈丹的不满却越发强烈。

后陈丹向孙成刚提出分手,孙成刚同意,并要求陈丹将这些年,他送的礼物全部还回来。

陈丹大骂孙成刚不是男人,孙成刚怒极,继而对陈丹实施了侵犯,过程中因陈丹拼命反抗、挣扎,孙成刚起了杀心,将陈丹杀害。

孙成刚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行刑。

孙成刚不服判决,上诉,经墨龙省高院终审判决,认定一审判决有效,维持原判。

……

孙平安看着手中的结案卷宗。

案发经过,杀人动机,杀人凶器,打斗痕迹,这些似乎全都没有任何问题。

所有证据,全都指向了这个孙成刚。

但孙平安总感觉有些不对头的地方。

比如说8年前,风气还没有现在这么开放,婚前守身的情况比比皆是。

如果孙成刚是激情犯罪的话,实施侵犯还说得过去。

可一个大学生,随身带一把尖刀干什么?

防身?

8年前,在扫黑除恶严打行动之前,社会治安确实有些乱,但防身的话,带弹簧刀,蝴蝶刀那些都很正常。

带卖肉的人用的那种尖刀?

没有刀鞘啊!尖刀揣裤兜里?这特么一蹲下来,还不把蛋蛋刺穿啊?

就算是放在身上其他地方,他就不怕把自己割伤吗?

更何况,孙成刚185,身材魁梧,陈丹163,身材娇小。

就算是实施侵犯行为,难道还要用刀来让陈丹乖乖听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