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墨者(1 / 2)

正所谓“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

今日一战,战损方面完全可以说是忽略不计。

因苏洵战力计算严重失误,导致苏氏族兵一人未死,只有几十人,不小心扔石锤太用力闪了腰。

说实话,苏洵现在总结经验也是应该的,确实是要好好反思一下,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

不过战果方面,看着堆在眼前肉山般的肉食资源。

笑眯眯的三房家主苏大伟,可以负责任的说,瞬间暴富有没有。

肥头大耳,膀大腰圆的“二师兄”们,也不愧是上天赐给人类的终极食材。

这四群总计1200头的三百斤普通黑毛野猪,52头上千斤的猪妖,加上等会自己送上门的四头报信猪妖。

一场战斗下来,苏洵等人的纯收益就是将近40万斤的普通野猪肉,6万斤的超凡猪妖肉。

这还不算那五千只,可以放养在野猪林,以后每年收割一次的小野猪。

那群可爱的野猪崽们,因为是长久资源,所以并没有算在这次的纯收益中。

当然若是按照长久收益,这些可以“鸡生蛋,蛋生鸡,子子孙孙无穷尽”的野猪崽,才是苏洵今天最大的收获。

不过哪怕不算野猪崽,光是这些成年黑毛野猪肉,就已经是一笔惊人的财富了。

以一斤野兽肉价值一枚大铜钱,一斤妖物肉价值一份玄铁来计算,苏家就足足进账10万份玄铁。

若是换算成其他物资,便相当于100万斤精铁,或者说价值一亿斤的粮食。

只是这些粮食,就足够苏家堡内的普通族人,敞开了吃上两年的。

当然了“穷文富武”,若是用来练兵的话,这些的超凡资源,只能够苏氏一万族兵用上两个月。

都说“大炮一响,黄金万两”,江淮苏氏一族光是练兵,就可以“凭实力”穷两百年,不是没有原因的。

不过这也只是野猪林中一半的收获,这开荒虽然危险,但这无本的买卖,确实暴利。

可惜这种大肆收割的场景,只是一锤子的买卖,以后就只能慢慢靠着这“野猪林养猪场”细水长流了。

先不说苏洵,苏邕,苏大伟等人,如何热火朝天收拾战利品

就说此时留守苏家的苏骁,现在整日里是想尽办法,指挥苏氏家族剩余的三千精兵,努力装扮成一万族兵唬人。

可以负责任的说,家族安危压在身上,虽然只有短短几天,但是东房家主苏骁确实过得不易。

不过“人在家中坐,钱从天上来”,这运气来了怎么都挡不住。

今天正常出操的苏骁,就碰到了一件堪比苏洵前世,白手起家“中彩票”,还要好很多倍的好事。

在南海之滨人族疆域,人族中最顶尖的势力,无疑是三教九流和十国皇室,然后便是各国顶尖世家。

但是这些势力之外,在江湖民间,却还有很多势力以联盟的形式生存其中。

比如以墨家势力为主的“猎人联盟”,以医家势力为主的“药膳师联盟”。

以道家为主的“风水师联盟”,以儒家为主的“易师联盟”。

以家为主的“作家联盟”等等,无数专业性极强的联盟势力,充斥乡野江湖。

当然联盟成员以这些势力为主,并不代表直属于这些势力,只是因为这些联盟的发起人是各方势力。

因为他们各自的威望和实力,大家愿意相信他们,所以才组成了这些联盟。

联盟不一样,那么作用自然也不一样,而且既然有联盟,那就会有利益资源产生。

没有利益和资源作为基础,只靠理想和威望,肯定是没有希望组建各种长久性盟约的。

比如以墨家游侠为主,诸子千家多多少少都有参与其中的一个庞大势力:“猎人联盟”。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资源的地方就有猎人。”

“猎人联盟”是乡野江湖中,一个类似于西方“佣兵工会”的存在。

顾名思义,就是由乡野猎人组成的一个联盟。

“猎人”的加盟不设置什么门槛,只要身有超凡秘术,不论什么势力,什么出身,什么底细,都可以到猎人工会,接取任务,成为“猎人”

猎人联盟拥有“发布任务”,“回收资源”“领取奖励”三大便民功能,也是猎人联盟为什么能够存在的意义。

第一种功能,回收资源。

这个“资源”指的便是荒野中,一切利于修行的超凡资源,联盟明码标价,无限回收,童叟无欺。

此方世界,地域广大,超凡众多,物产也是极其丰盛。

光人族疆域周边,有记载的妖物便有十万余种,天材地宝上万种。

各种有神奇效果的精怪,各地荒野山林的地脉之气更是数不胜数。

当然其中越珍惜越稀有的超凡材料,价格越是不凡,这是常理,毕竟物以稀为贵。

特别是各种天材地宝,地脉奇珍,更是有价无市,珍贵异常。

比如东岭山赤鳞大蟒误吞的那株,龙脉中万年方才孕育的“血玉灵芝”,就是天材地宝之一。

还有比如民间流传已久的,“人参娃娃、灵芝娃娃、黄精娃娃”等等。

普通一些的,也有“血灵芝、血人参、太岁、雪莲花”等等。

当然还有一些,天生地养,自然蕴育的奇珍异兽。

比如”刘海钓金蟾”,所钓的那只三条腿,能口吐金钱,拥有聚财效果的异兽三足金蟾。

又比如长得很像猿猴,却张着一对白耳朵的狌狌。

狌狌能伏地爬行,也能像人一样能站立行走,人们如果吃了它的肉,就可以走得飞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