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半天,爬过一座山头,两人来到了山脚下的溪边喝水。少女望了望四周,心想,过了这里,就不是自己的地盘了,各种危险,犹未可知;另一方面,自己曾经与人约定过,一定要在这里等他,若他回来见不到自己,又不知该有多啰嗦了……算了算了,是那个人打破约定在先,要说理,大家一起没理,怕什么?何况,自己可是在约定之外,多等了他十天呢,是他不见回来,那也怪不了自己。
想完,回头一看,见火润玉又走远了,忍不住跺了跺脚,追了上去。然后拉住他的袖子,一边走,一边说道:“出了这里,我洛文离可就把自己交给你了哦。”
火润玉冷淡地瞥了她一眼,显得极为不屑。
“喂!说了那么多,我还不知道你名字呢!”
“火润玉。”
“火只?奇特的名字。要是火鸡的话我会更乐意接受的。”
然后注意到对方的脸抽了抽。想到刚才的惨状,连忙继续说道:“我叫离颜,以后你就叫我洛文离吧!”
过了将近十天,两人终于走出了深山老林,来到了人类居住的集市。集市很大,有卖各种小玩意的,有表演杂耍的,还有酒楼,戏剧坊,热闹得很。洛文离一会儿拿起一只面具玩了玩,一会儿挤到人群里看他们玩杂耍,见到精彩处,就和大家一起欢呼鼓掌,玩得不亦乐乎。虽然如此,她也没忘了正事,紧紧跟着火润玉,免得他又趁机偷溜。不过,自那次偷溜未遂以后,火润玉似乎就再也没动过要甩掉洛文离的念头了。因为他知道,想也是白想,那少女完全跟橡皮糖有的一比。
想到这里,他发现自己的袖子又被拉住了,回头一看,只见少女极为眼馋地看着一把糖葫芦,一动不动。他叹了口气,只得从袋子里掏出几文钱,递给了老板。他已经数不清这是他今天第几次掏腰包了。
“谢谢啦!你这么好,一定会有好报的!”洛文离咬着糖葫芦,口齿不清地说道。
火润玉心想:对于我来说,送走你这位瘟神就是上天对我的最好回报。
中午,两人找了一家酒楼吃饭。听到隔壁桌上的三人在谈论临县的一些怪事。
“唉,你们有没有听说,隔壁陈县那个县太爷的儿子,得了怪病!”
“哦?怎么个怪病?”
“刚开始啊,听说只是身体虚弱,做事没啥精神,所以县太爷也就没注意,但是,后来有一天,竟然在吃饭的时候晕倒了,然后就一直躺在床上,昏迷不醒。这时候,县太爷才急了,连忙请了大夫来给儿子看病。可是呀,这大夫看了许久,都没看出个所以然来,连连抱拳说,请县太爷另请高明。一连请了好几个,都是这个样子。眼看着自己的儿子躺在床上,一天比一天消瘦,这县太爷心里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于是贴出告示说,只要有人能治好自己儿子的病,就给他五百两。听说现在已经增加到一千两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