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次在中学里过圣诞节,几个班决定联合起来办一场毕业舞会。那几天大家都兴奋极了,我和几个同寝室的女孩子几乎每天都在讨论这个问题。兴奋之余不免有些担心,因为我们绝大部分人是第一次跳舞,谁都不知道该怎么跳。几个班的班干部一商量,决定选出几个人去跟一个教社交舞蹈的老师学习,在舞会上由他们先示范给大家看,然后再由他们各自带领不会的同学跳。
冥作为风口浪尖上的人物自然入选了,我作为身高仅有160的女生,形象和气质完全虽达到班干部们所要求的小鸟依人的效果无奈舞技不佳,所以成功落选。每天他们一群人就在宿舍楼下的小操场上练习,帅哥美女集中出现,自是养眼。我在寝室里的桌子恰好就在窗边,很容易就能看到他们。自然也有幸目睹那惨烈的现状,摔跤,抢节拍,各种各样的失误衬出不穷。看来,我的舞技不算是全校最差的了,我心里呵呵的笑了。
学舞不到三天,班上的小八卦就满天飞了。说是一起练舞的XX和XX有绯闻,XXX和XXX很来电。我趴在桌子上看窗外,心里有种失落感。总觉得他对别人都那么温和,一整天嘴角都微微上扬成一个好看的弧度,大家练习累了的时候,他还会去买水分给每个人喝。和他一起练习的女孩子,个个都是灵活妩媚,相比之下,我这种呆呆的没有运动细胞的女生,自然更适合他。
过两天冥也应该传个绯闻找个女朋友了吧?我这样想。他那么中等身材,挺百搭的,所有的女孩子跟他站一块儿好像都挺不错的。想着想着,不免就有点忿忿然。直到有一天,正好是他们休息的间隙,他迎着阳光,抬起头,眼睛微微眯着,却看到我了。
他很努力地向我挥挥手,喊道:喂!你要不要喝红茶?路口那家店卖的红茶很好喝的!
我没有回答他,我只是觉得周围的同学都在看我,我很想躲起来,我的性格向来就不适合被那么多人注视着。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淡定地站在那里,也向他招手,说:好。
现在想来,那个时候的我简直就是疯了,天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众目睽睽之下和他喊话。现在让我重演一遍当时的自己,我好像无论如何也办不到了。
所以说,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太神奇的事情。它会彻底改变你,把你变成一个连你自己都认不出的样子。
鼓起勇气的自己,我到现在都还深深地喜欢着。从此我学会了更加勇敢,对于自己想要的东西,一定要勇敢地去争取。很多东西,努力了尚且可能得不到,如果连努力的心都没有,那就彻底成为镜花水月了。
后来的人生中,我经历了很多波折,感情上的抑或是学业事业上的,正是因为在关键时候的一点点勇气,我才能成为这样的自己吧?
也许又时候,只要我们肯迈出第一步,之后的事就会顺利许多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