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的几天时间,兽人们一直是在忙碌中度过的,因为要忙着捕猎野兽,忙着用盐巴腌制了野兽的肉以后带在路上吃。
说到这里,刘丝丝不得不感叹,也不知道在这个生产技术落后到了一定地步的时代里,是谁给兽人们想出的这种防止肉类的方法。
听了她的疑问,祁悦微笑着为她答疑:“这种方式是闫天首领传下来的,据说在闫氏部落还没有整合起来的时候,闫天首领也曾经为了食物在迁徙过程中腐烂而心烦过。
后来他发明了用盐巴来腌制烤肉,这样一来,既防止了肉类变坏,而且也使得肉变得更加有味道,所以很快就在兽人中间传开了。”
刘丝丝一怔,随即便释然了。如果是闫天的话,这一切都能解释的通了。
作为一个现代人,虽然不知道这个闫天所在的时代比二十一世纪靠前还是靠后,不过作为一个现代人,就算是个男人,有这些生活常识也是正常的。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家伙作为一个现代人却不传授兽人们一点关于现代食谱的概念,真是太没有品味了。
刘丝丝忍不住怀疑,这个家伙是不是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惯了的富家子弟,不然的话怎么会不懂的烹饪什么的?就算是难的烹饪技巧他学不会,可是总会一些简单的吧?比如煮鸡蛋,煮肉什么的。
但是,富家子弟能够忍受每一餐都是烤肉这种千篇一律的饮食习惯?
想不明白,刘丝丝索性就不再想了。
要是以前的话,她或许还不会在意这些吃食的问题,随遇而安惯了,她不想要因为自己的喜好而改变别人什么。
可是自从知道自己肚子里面真的有了一个小生命,她就开始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因为她希望自己的宝宝能够在她肚子里健康的成长。
“哈哈,看看我带回来了什么?”
正在沉思间,一声大笑传来打断了她的思路。
刘丝丝顺着声音看去,之间祁悦手里抱着一个胖乎乎的小东西正朝着她的方向走来。
那个小东西有婴儿大小,身上的毛发呈棕色,大尾巴高高地竖着,两只小爪子正因害怕而抱着尾巴瑟瑟发抖。
看到这个小东西,刘丝丝眼睛一亮。
这个,不知松鼠吗?
虽然它的体型比现代的松鼠大得多,不过模样和松鼠差不多,依照沃尔西丛林动物的体型来看,这个应该就是二十一的松鼠的放大版。
刘丝丝眼睛一亮,倒不是因为可看到了松鼠而高兴,而是因为她看到松鼠两只小爪子上面抓着一朵扇形的东西。
那东西通体灰褐色,鲜嫩的瓣上面还淌着晶莹的露水,根部带着刚刚摘下来没有来得及清洗的泥巴。
这个,不是蘑菇吗?
什么叫做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她刚刚还在想着怎么为肚子里面的小东西增加营养,现在南墨就给她带回来了好消息。
微笑着走向南墨——胸前的小松鼠,刘丝丝问道:“这个东西是从哪里弄来的?”
南墨以为她是对自己手里的松兽感兴趣,得意道:“我是从部落南边的一片密林里抓到这个小东西的,丝丝你别看它的个头不大,不过肉质鲜美,很适合怀崽的你吃。”
这些日子刘丝丝一直吃不下烤肉,只能偶尔喝一点大骨汤什么的,整个人消瘦了不少,原本还算圆润的小脸已经出现了尖尖的下巴,三个汉子很是担心,都在挖空心思地想办法找东西让她果腹。
那松鼠听到南墨说要宰了它让刘丝丝用来吃,吓得身体哆嗦的更加厉害了起来。
早就知道这个世界的动物们都精的可以变成妖怪了,刘丝丝也没有惊奇于那松兽竟然可以听得懂南墨说要宰了它的话。
白了一眼竟然要把这么可爱的小松鼠给宰了的南墨,刘丝丝现在的母爱泛滥到了一定的地步。
“谁说要吃了它的肉了?你是从哪里抓到它的,还记得么?”
南墨一头雾水地看着刘丝丝发亮的双眼,不明白她具体是个什么意思。
见他发傻,刘丝丝继续道:“我的意思是,你抓到它的时候,它的周围有这个东西吗?”
指了指松兽手里的蘑菇,刘丝丝一脸的垂涎。
南墨虽不知道刘丝丝要那个扇形的东西干什么,不过还是认真地想着,然后答道:“没有,我抓到它的时候它正在吃这个东西。要不是它吃的认真没有发现我,说不定我还抓不到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