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不靠谱的宿主 为黯读今生似画马车加更(1 / 2)

九皇叔 蓝家三少 1483 字 4个月前

梁以儒颔首,“姑娘有礼。”

东方青一笑,“你这小篆写得真好,令人好生羡慕,来日可否教我?”

“不敢。”梁以儒没有抬头。

事实上,从始至终,梁以儒都没有抬头。以至于东方青不管说了什么,他都没有过多的话语。说来说去不过是:是,不敢,有礼。

好一副迂腐的书生模样,好一副与世无争的儒雅温润。

“宫里,还没有你这样淡泊之人,你算是我见到的第一个。”谁人不知东方青乃是东方越最宠爱的义女,只要巴结了东方青,就不难在东方越那里,讨得一官半职。

可是眼前的梁以儒,好似对此置若罔闻,纵然听到她的名字,脸上也没有半点波澜。若说他是装的,那么装得太好,说话太少,根本无懈可击。

梁以儒半垂着眉目,“所谓淡泊,只是不期许无望之念。儒亦是世俗之人,不过所求不同,是故心不同。道不同,不相与谋。如此罢了!”

东方青一笑,“你很有趣。”

“不敢。”梁以儒躬身。

“文华殿行走是个闲职,你若有意,大可离开这里,谋求高升。我相信,以你的才华,成就绝不止于此。”东方青笑道。这话的暗示极为明显,梁以儒不是傻子,应当能听出来。

可是东方青不知道,梁以儒虽不是傻子,却最喜欢装傻。

“闲职自然有闲职的好处。”梁以儒道,“平素哪能看到那么多的书籍,阅览群书,胜过功成名就。多谢美意!”

语罢,梁以儒躬身,“在下还有事,先走开一下,告辞。”

也不待东方青开口,梁以儒直接拂袖离开。

对于女子而言,梁以儒这样的榆木疙瘩,确实不容易开窍。谨遵孔儒之道,不做越矩之事。却不知,他自有自己的心有所属,不愿与任何女子有半点暧昧,或者过多的接触。

这是他的底线,也是他的一种行为准则。

书生儒雅,自有风骨。

纵身淤泥,不改傲气。

东方青低眉望着梁以儒留在案上的字,忽然笑了。她与东方旭不同,她自小养在宫中,活在公主身边,见惯了尔虞我诈,却很少真的去尔虞我诈。

因为在公主这里,只有万千宠爱。

她曾幻想着,有朝一日,能遇见一个人,满腹诗书,儒雅温润。那人会站在阳光下对着她笑,低吟浅唱: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他会笑得很好看,宛若天下间的温暖,都出自他一人身上。

可她见了太多外表温润,实则都是狼子野心的男子。一个个有所谋,有所图,与义父义兄都没有什么区别。

她想自己,活的像个正常人。

然,这一切都是不可能的。

因为,她是东方青。

从她进入摄政王府的那一刻起,她就不再是自己命运的主宰。

她的命,属于义父,属于摄政王府。

眼眸微暗,东方青缓步走出文华殿。

外头,天朗气清。

等到宴席散了,赵朔也没有回睿王府,而是去了城外的锦澜别院。听说那别院是先帝在世时,许给赵朔的私人别院,并且还有一道圣谕随行。

没赵朔的命令,任何人都不许踏入别院半步,这所谓的任何人包括:皇帝、太后、朝中大臣。

雅致的别院,如今入了秋,藤蔓上的枝叶早已落尽,可后院的菊花却开的极好。郁郁葱葱的小竹,繁盛的树木,却让整个别院看起来阴森森的。

尤其是夜里,格外的森冷死寂。

院子里的秋千被风吹得摇摇晃晃,赵朔站在那株百年红枫下。烛光打在枫叶上,若鲜血染红,艳丽夺目。

“爷,天凉。”李焕为赵朔披上披风。

赵朔仰头望着红枫,“这棵树还是当年从宫里移出来的,种在睿王府险些死了,反倒种在这里,无人看管,无人打理,却活了。原是它,也喜欢自由。”

李焕垂眸,“爷,既然婚事已经定下,横竖都是这样的结果。多年前想避开,多年后依旧避不开。原不过是个女子,寻常倒也罢了,可惜叶家早已暗地里依附了摄政王府。娶了叶家二小姐,就等于放了摄政王府的耳目入府,以后怕是不得安宁了。”

“我倒不是担心什么耳目。不过是个女子,有何惧之。只不过——”赵朔深吸一口气,“本王不喜欢强人所难,自然更不愿被人所难。”

李焕颔首,“卑职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