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地方,终归是去不得的。不过去了,也无妨,只是得把命留下,仅此而已。
然则天再黑,也有天亮的时候。
凡事到头,终有报应。
赵朔起身的时候,夏雨还在安然入睡。半夜惊醒了一次,到了凌晨才又昏昏沉沉的睡过去。起身的时候,却又忍不住在她的唇上偷香。
扬唇浅笑,悄然离开。
该准备上朝了。
夏雨则一觉睡到大天亮,除了做噩梦,平素的睡眠质量惯来极好。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了这个毛病,醒来的第一时间是去摸身边的人。
身边空了,赵朔走了。
睁开睡意惺忪的眼睛,夏雨愣愣的盯着空荡荡的枕头出神。
赵老九,果然是属猫的。
今天天气好,是该出去走走了,否则一直关在睿王府里,她都快要发霉了。外头,赵朔走的时候,吩咐人,把那个马屁精鹦鹉也拿出来了。这会子,正在回廊里唱着:爷是好人——
舒舒坦坦的从后门出去,有寻梅、有阿奴、有洛花结伴而行,夏雨什么都不用担心。
下过一场雪之后,京城里的十里长街似乎又开始复苏了。早前的暴动与厮杀,渐渐的退出人们的视线,成为了记忆里的一部分,正在被逐渐的淡忘和忽视。
人,都为活着而活着。不是为了等死,而活着的。
夏雨买了冰糖葫芦,一人一根,寻梅瞧着手中的冰糖葫芦,半天没敢下嘴。她长那么大还没吃过这东西,也不知道这到底什么味。
“阿奴,你也来一根。”夏雨将冰糖葫芦塞进阿奴的手里。
阿奴蹙眉,“阿奴不需要这个,阿奴的手,只握剑。”
夏雨一笑,“我当你是兄弟,才请你吃糖葫芦的。”
闻言,阿奴抬眸盯着她,忽然俯首,“阿奴是罪奴,不敢与公子称兄道弟。”
“我说是,那就是。四海之内皆兄弟,你救过我,算是过命的兄弟。吃吧!”夏雨笑嘻嘻的瞧着她。
深吸一口气,阿奴犹豫了良久,才嗫嚅着接过,“多谢公子。”她说的很轻,很轻。打从自己的身上,印上罪奴的标记,不管是谁,哪怕是最低等的奴才,都没把她当人看。时间久了,连阿奴自己都忘了,她是个人。
没有尊严,没有自我,甚至从出生开始,就没有名字。
她只是个罪奴,卑贱得可以任人践踏,任人宰割的物件。
如果不是赵朔把她从冷巷里带出来,那么此刻,她估计早就死了。不是饿死也该冻死,没有冻死也会被人杀死。
罪奴的命运,除了死,就是生不如死。
握着手中的冰糖葫芦,阿奴的眼底,终于泛起微弱的涟漪。抬头望着夏雨往前走的背影,那个纤瘦的女子,有着一颗赤子之心。
虽为女子,身量纤纤,却大肚能容,容尽天下不平事。
可也嫉恶如仇,纵然爱财,亦取之有道。
蓦地,夏雨顿住脚步,瞳仁骤然收缩,视线死死的盯着高悬的金字招牌。心,骇然漏跳半拍。这三个字,曾经在她的脑子徘徊了无数遍,她不认得字,却强迫自己一笔一划的记住。
赵朔写过一次,她便牢牢的记住了。
没错,是这三个字。
花满楼!
羽睫骇然扬起,握着冰糖葫芦的手,手背上青筋微起。怎么会——是巧合吗?真的是花满楼?真的是花满楼!
洛花不识字,见夏雨驻足,便禁不住抬头往上看,“怎么了?”
寻梅倒吸一口冷气,随即敛了眸,少主不是不认得字吗?怎么会盯着招牌看,不会是认出来了吧?想了想,寻梅慌忙笑道,“少主,咱们走吧,没什么好看的。”
夏雨神情冷冽,“寻梅,是花满楼对吧!你别骗我,这三个字,我认得。”
闻言,寻梅低眉,“我只是不想让少主旧事重提。”
好不容易走出来了,却又要再疼一次,寻梅自然不忍心。
洛花微怔,愕然盯着上头的三个字,原来这就是花满楼?可叹她与夏雨一般,目不识丁,压根不认得上头的字,就看见三坨金色的。
“进去瞧瞧吧!”夏雨长长吐出一口气。
“少主?”
“公子!”
三声低唤,换来夏雨若无其事的笑靥,“做什么?我是那种拿不起放不下的人吗?”她撇撇嘴,大摇大摆的走进去。
看外头的门面,夏雨想着这里差不多已经开始营业了。不过白日里,姑娘们应该都在睡觉,此刻里头应该没什么客人,也没什么奴仆。
果不其然,进去的时候,里头空空荡荡的。一抬头,依旧是密密麻麻的红丝线,一个个铃铛一如当初悬挂其下。
洛花咽了咽口水,抬头望着上头的红丝线,眼底泛着惊惧之光。
夏雨站在大堂内,环顾四周,这里的物什摆设,与代州的花满楼还是不同的。不过,这里的摆设看着似乎有些奇怪,有的东西摆得比较突兀,好似随性而为。就比如堂内正中央的那块地毯,用的竟然是上好的波斯地毯,这可不是一般人用得起的好东西。
寻常青楼,怎么可能用那么好的东西。
何况还是在大堂,这个人人都能走踏的地方,不是糟践了吗?
细碎的脚步声缓缓而来,伴随着腰间铃铛,轻微的细响。众人随之看去,只见婀娜倩影款步行来,一张妆容精致的笑脸,一双狐媚双眸,带着迷人的蛊惑。行步间,妖娆不可方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