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爸爸屈服,蹲下身来示意她跳上来,“公主请上马。”
小朝露咯咯一笑,对于他的识相颇为得意,一边骑在他脖子上还一边喊着电视上学来的驭马口令,“驾~驾!吁—”
而他则遵照她的命令,时不时将她举起来,让她像高高在上的女王一样,俯视其他大人和小孩。
那个时候的她,分明是有恃无恐的。一切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呢?
朝露记得她小时候喜欢画画,经常在爸爸读书工作的时候坐到他身边去,从他的笔筒找出2B铅笔抓过他那划了一条条横道的稿纸涂涂画画。2B铅笔的质地十分柔软,往往画没画多少,她的手上和脸上就全是碳墨的痕迹,跟流浪的小花猫有一拼。
她上小学的那一年,他送给她一套彩色的水笔,她高兴的跟什么似的,抓着不放,每天把自己当达芬奇或是米开朗基罗,画个不停。而她画的《我的爸爸》,还拿了全年级的奖,画中的他眉心紧皱、一脸严肃地坐在书册放得满满的书桌上低头。
小孩子的爱憎分明,说不了谎,年幼的她不可能会花那么多心思去画一个她已经不爱的人。
到底是什么改变了他和她呢?为什么事情后来的走向会变得那么极端?
朝露沉浸在自己的思绪当中,蔡琳也没闲着,她从谢晓晨的书房找出来一摞书本放在她面前的茶几上。
“这是你小时候的课本和作业本,”她笑中带泪地解释道,“你爸爸他一直留着,动不动就会拿出来看两眼。现在他既然去了,我想还是应该还给你的好。”
是了,当年她离开的匆忙,除了日记和阳翰笙的信件,很多东西都没带走。朝露看到已经磨出角的书皮,心中一酸—以前每逢开学之前,他会陪她一起用过期的挂历纸包书皮,包的又好看又整洁,不像她的手艺,歪歪扭扭。
她翻开其中一本,紫色薰衣草封面的笔记本。她上小学时最喜欢这些文艺的图案,还给自己取了个笔名叫“丁香”,特地写在扉页上,生怕老师和收作业的同学看不见。现在想起来,真是土得掉渣。
第一页赫然写了四个大字—我的梦想,每个字都占了三行,充满了溢出横线的霸气。
“我有好多好多的梦想,一会儿想当演员,一会儿想当律师,一会儿又想当作家,可我又觉得这些职业太平凡,因为我的最大愿望是当一个杰出的女政治家。我从小就很崇拜武则天,尽管有些人评论她……”
“是不是很有意思?”正当朝露觉得自己好生丢脸,想要“啪”的一声合上作文集,蔡琳却伸手制止了她的动作,“回忆是一项多么宝贵的财富啊,我们用前半生创造回忆,再用后半生追忆往昔。不瞒你说,我现在想起跟你父亲的初识,还是觉得很幸福……”
蔡琳说着轻轻用手绢抹了抹从眼角滑落的眼泪,“我是家中幺女,上面有六个姐姐,大家的名字无不与盼弟招弟有关。直到我出生还是个女孩,父亲才大概算是死心了,选了与弟无关的名字。”
“在乡野间奔跑长大的我,从来没见过外面的天地,自然也不曾觉得遗憾。直到那一天,你父亲从不知来过几趟的敞篷卡车上下来,他虽然生得瘦弱,但一眼望去就与众不同,我不由自主地停下了捉蚂蚱的脚步,觉得自惭形秽。当时我还不知道这种独特的氛围叫做气质……”
朝露静静地聆听蔡琳的倾诉,在这一刻,她突然发觉,她似乎从来没有了解过她的父亲谢晓晨。
她不晓得他也有常人的喜怒哀乐与脆弱忧伤,而不是生来便只为了做她谢朝露的父亲,那只是他许多角色当中的一个。
都说一千个观众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蔡琳眼中的谢晓晨,与她所知的完全不同,而是她不曾听闻过的另一段故事了。
到底哪一个,才是真正的他?
抑或者,他们都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