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她在这里待了十年(2 / 2)

动物园守则录 青竹orz 1001 字 4个月前

眼前这个少女叫林零,今年十七岁。

小时候他的爸爸在大象园当保安,她也经常在动物园玩,但有一次,她摸了景区出逃的兔子,就再也出不去了。

她想找她的爸爸,但她的爸爸好像在外面有了女儿一样,再也没有理过她,再也没有带她回家。

而她当时只是出不去而已,她当时只有七岁而已。

有一个同样是员工的叔叔收留了她,她才得以长到那么大。

在这些被困在动物园的日子里,她每天都被自己的叔叔强迫练习自己的反应力和武术,所以她现在才能有这种反应力。

林零说道这里愣了一下,接着和邱平说:

“我的叔叔当时和我说,等我过了十八岁,就会带我一起回家。”

“但我今年已经十七了,可他几天前却不见了。”

邱平听到这里,有些疑惑:“你没有守则?你不知道这座动物园到底有什么东西?”

“没有,我的叔叔有一本员工守则,我看过了,之前但上面这些事我干了一大半,到现在都没有事情发生。”

林零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蓝色员工服,继续和邱平诉说:

“但我十三岁的生日当天,他给了我一套蓝色员工服。”

“他告诉我,从此以后我必须要遵守这本守则上说的东西,并且要和他一起值班。”

林零告诉邱平:

她可以看见海洋馆,也可以进去,什么事都不会发生。

她猜测,这座动物园留下的人,都已经被‘它’感染!

她猜测,她眼中的世界已经与别人看见的东西有微妙的不一样了。

一堆信息在邱平脑中爆出来。

如果真是这样那是否可以把‘它’称之为‘认知污染’?

但邱平从林零的说法里能推测出来,认知污染对13岁以下的孩童应该没有用,对18岁以下的少年起不到重大污染。

所以林零才能在别人的保护下活到现在。

【游客守则第12条:可以给12岁及以下的孩子购买任何动物周边玩具,包括兔子。】

【13-17岁的孩子购买兔子玩偶后,请在一个月内丢弃。

【18岁及以上的人群不可以购买兔子玩具】

邱平看着旁边的女孩,觉得她其实也很可怜,十年都没有出去过。

每天都要在动物园里小心翼翼的活着。

甚至两个至情都抛下了她。

邱平看着林零,不由得对她产生了怜悯心:

“以后,我们一起想办法出去吧。”

再者说,她还有用处,有很大的用处!

邱平可以利用她逃出去,而且这样就相当拥有了一个免费保镖一样!

他不知道,林零也是那么想的。

两人心里都打着自己的小九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