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狐妖身,夺命金(1 / 2)

腾越又看了一眼那对男男,四年了,第一次见。

九尾狐往前走着,在这大学校园里,就像雪白的精灵。

路过的学生陆续有驻足看的。

照这样下去,过不了多久,要是发现九尾狐没有主的话,怕是要有人上前捕捉了。

腾越叹了口气,这玩意不管是什么形态都是那么不省心啊!

他连忙赶上九尾狐,一把把她薅了起来,抱在怀里。

九尾狐就要挣扎,忽然看到了周围的人在看着她,立时消停了。

聪明如她,自然明白腾越这么做的目的。

九尾狐安安稳稳趴在腾越的怀里,小眼睛还是滴溜溜好奇转着。

周围的学生陆续离去,多有惋惜拂袖而去的意思。

“腾越!”

借着灯光,一个胖乎乎的人认出了腾越。

是陈浩,腾越同宿舍五棵狗尾巴草中的一棵,能吃擅食,整个岩州有好吃的地方没有他不知道的。

“陈浩,这个时间你不应该是去吃夜宵吗?”

腾越掖了掖九尾狐,警惕着陈浩,生怕这货上来就摸,惹毛了九尾狐会很麻烦。

事实证明,他的直觉是对的。

“咱学校里的夜宵我都吃腻了,正打算出门去吃烤猪皮。咦,你这小狗挺可爱的,什么品种啊?”

说着,陈浩一步上前,伸手就要摸九尾狐。

九尾狐瞬间呲出小虎牙,在路灯下泛着寒光,只要陈浩再往前五公分,他的小胖手就要多俩血洞。

腾越连忙后退一步,算是帮陈浩免了一次血光之灾。

“你给老子去一边!她可不是你能碰的!”腾越警告道。

陈浩撇撇嘴。

“不就是一条萨摩耶吗?有什么不能碰的!”

说完,陈浩又要伸手。

腾越一巴掌打开他的手,然后踹了他一脚。

“你的脸皮怎么这么厚!你是吃猪皮,还是把猪皮贴脸上了?”

陈浩拍打着裤子上的脚印。

“你真是小气,我看着这萨摩耶的皮毛油光水滑的,摸起来肯定很舒服,让我摸摸。”

“滚!吃你的猪皮去!”

腾越一把推开陈浩,抱着九尾狐就走了。

“腾越,你就小气吧!”陈浩在后面喊道。

“你大气!回来给我带三十串烤猪皮!”腾越也喊道。

“我给你带个六啊!连一条狗都不让摸!”

陈浩哼了一声,走向校外。

腾越见陈浩没有跟来,算是松了口气。

幸好九尾狐现在听不懂,不然就陈浩最后这句话足够他受的了。

“记住啊,他叫陈浩,我的舍友之一,出了名的吃货和脸皮厚。”

九尾狐抬头看着腾越,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不过“陈浩”这两个字她记住了,还有“腾越”。

名字,往往最容易分辨。

另外,还有“夜宵”两个字她也记住了,因为“夜宵”前面有一个字与“大盘鸡”一样,那就是“吃”。

爱好,往往最容易共鸣。

腾越还是一边走,一边给九尾狐介绍着校园。

路上,有不少学生驻足好奇地看九尾狐。

还有人用奇怪地目光看腾越。

学校里禁止养宠物,你偷着养也就罢了,还抱出来显摆。

腾越也很为难,可是总好过九尾狐当场变吧!

走到校园深处,当经过一处公共厕所的时候,腾越停下了。

腾越和九尾狐默契地对视了一眼,然后进了公厕的男厕所。

大学里的公厕用的少,清理也频繁,基本没什么异味,相反挂着香袋,还有淡淡的花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