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伊斯跑进了一个无人的小巷,大口的喘着粗气,之前路上的那副惨状不停在他脑子里盘旋。
不过他倒是很出乎意料的没有什么愧疚感、负罪感,他只是觉得那场面让他恶心、想吐,不停地干呕。
有些人连杀鸡都不敢,你问他原因,他会说怕,但你问他怕什么,他就说不出来了。
其实这是一种对于生命的敬畏。
人在正常生活,没有遭遇生命危险时,对其他生命都抱有这样的一种敬畏。
这种恐惧是人类进步的根源,是人类不断完善自己文明的推动力。
华国算是最早建立正式文明的国家,我们很早的时候就有了法律,就有了鬼神,来恐吓、驱使人们做善事。
再之后的一些哲学家如孔孟,如老庄开始宣扬做人的道理,才有了一个煌煌上国。
西方的文明起步很晚,所以就算是现在他们还保留着一部分野蛮的性格,恶劣的不行。
这些都是必要的,不然人类作为掠食性动物,怎么可能会这么有礼貌?
看看那些变态杀人狂,失去了人性,失去了敬畏的他们,早就成了动物,只会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去做事。
但罗伊斯刚才遭遇的情况就不是正常情况了,刚刚是有人朝着罗伊斯开枪。
枪是什么?要人命的东西。
虽然杀大老黑的方式有些让人意外,但罗伊斯确实是动了杀心。
罗伊斯一手拄着墙,撑起自己因为恶心而有些虚弱的身体。
“以后可一定要注意一点了,刚实在是太恶心了,呕!”
“嘿!你没事吧?”
正当罗伊斯又回想起一地的碎肉、内脏再一次干呕之时,一个男人走了过来,关切地问着。
罗伊斯说不出话,摆摆手示意自己没问题。
不过男人明显不是很放心,轻轻拍了拍罗伊斯的后背,说:“我看你不像是没有事的样子,不然我送你去医院吧?”
罗伊斯再次对着这个好心的过路人摆摆手,说:“谢,谢谢你,不过,呕,不过不用了,我,呕,就是有些恶心。”
“不是我说,兄弟你看到什么东西了?能把你恶心成这样?”
听着好心人奇怪的问题,好不容易快忍住的罗伊斯又想起了刚刚的画面,吐得稀里哗啦。
罗伊斯和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坐在一间咖啡厅里,俩人已经交换了名字。
罗伊斯心有余悸,小伙子坐立不安,难以忍受的样子。
“别问,你问了我也不会告诉你的。”罗伊斯一眼就看出来这人想干什么,先一步堵住他的嘴。
小伙子立刻泄气,像烂泥一般瘫在了桌子上,无力的吮吸着插着习惯的可乐。
叮铃铃
忽然一阵手机铃声响起,罗伊斯和小伙子同时开始在身上寻找。
找了一圈,罗伊斯发现自己好像没有手机,尴尬且不失礼貌的喝了一口咖啡,重新安静地坐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