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彩镇(2 / 2)

对于这个新粉丝的留言,她是有些惊奇的。</P>

彩镇。色绘流年居然知道这个名字。</P>

彩镇是秦依蒙从小长大的地方。对于这个地方,和很多在彩镇长大的人一样,秦依蒙有一种非常奇妙的感觉。</P>

虽然她觉得色绘流年很可能已经忘记了她自己的博客账号和密码,应该不会再登录这个已经过时的媒介平台,甚至于,对方可能连自己曾经有一个博客账号的事情也已经忘了,所以大概率不太可能看到自己的回复,但秦依蒙在一种悠远的怅惘的情绪之下,还是回复了她的留言:</P>

“色绘流年:很高兴看到你的留言。你猜得没错,我描述的地方就是彩镇。我从1987就到彩镇了,还在这里上完了小学,我们可能真的是同学,介意告诉我你的名字吗?”</P>

秦依蒙在留言的最后署上了自己的真实名字,只是为了表示诚意和怀念,这个色绘流年,自己和她,可能真的曾经在彩镇见过,也很有可能,就如色绘流年所说,两人就是曾经的童年玩伴。</P>

虽然她并不抱希望色绘流年会看到自己的回复,只是因为这突然激起了她对故乡的满腔柔怀。</P>

回复完信息后,她又更新了一篇短文:《彩镇:我的精神故乡》</P>

每一个在彩镇生活过的人,都永远不会忘记它。它有着奇特的魅力,让在这里生活过的每一代人,都对它怀着莫名的深情。</P>

第一代人,如我的爷爷辈,他们带着自己的青春,和彩镇的兴衰在时间的旅途上一起跋涉前行,亲身经历彩镇在荒山野林中建立起来,看着不同阶层的人涌进来,看见它盛极一时后逐渐走向衰落,渐现颓败迹象……</P>

就像《桃花扇》里的唱词:\"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P>

也像像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的马孔多镇:好几代人所有用力爱过的,恨过的,希望过的,绝望过的所在,最后被一阵狂风扫去了所有的痕迹。</P>

我想彩镇曾经的居民都不自主地把他当成了精神上的故乡。</P>

彩镇从兴建,到名声大噪,再到败露,整个过程不到三十二年。它本身就像是青春一样热火朝天,不顾后果地暴烈燃烧。又如盛宴之中宾客云集,歌舞升平,杯箸交错,说不尽的繁华风流!而后笙箫默,歌舞歇,宾客辞,只余满桌残羹冷炙,杯盘狼藉,凋零衰败迅疾若此,怎不生烟消云散之后的感伤之情!\"</P>

这几乎抵得上一篇文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