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能否吃饱,是一个人幸福指数的基础。
所以,为什么一闹乱民就需要开仓放粮?因为管用,只要有吃的,百姓大部分时候都会选择安稳。
而后他张榜,告知齐州百姓,此地刚刚归复,所以陛下降了恩旨,会免税三年。
他这个新上任的知州,没有在衙门坐着,而是亲自到地方巡查,各县、各乡,甚至是直接到一个个村落之中,让皇帝的恩泽洒遍整个齐州。
他的做法没有白费功夫,随着他一趟趟奔走,并且亲自对百姓做出保证、宣读朝廷的政策,地方民心逐渐稳定下来。
这自然是不够的,这只是一个知州最基本的职责,而他对皇帝保证了,要当第一,要给将来的北伐提供助力。
而做这一切的前提,都需要有人。
这时候,就体现出了百姓的重要性。
没有百姓,你统治谁?谁给你种地?谁让你征召?
可百姓也不是想有就能有的,哪怕你催着百姓去生,那小娃子也不可能一天就长大不是,所以,要从两个方向入手。
其一,鼓励生育是必须的,这是一项长久的政策。
上奏朝廷并得到允许后,齐州成了鼓励生育的推行试点。
秦熺在齐州颁布相应法令,第一点禁止溺婴。
百姓生存疾苦,别说吃饱饭,哪怕吃不上饭的也大有人在,所以,生下来的婴儿,就会成为负担。男婴还好,毕竟重男轻女的思想都在,可女婴就不好说了,如果生下来是女婴,被遗弃或者溺死都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儿。
齐州法令:溺婴之家,父母、邻保、收生之人,皆徒刑。
当然,仅仅不让杀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因为根本问题是养不起,所以,第二个法令便是;禁贫民不举子、有不能育者、官府给钱养之。
可这也有漏洞,毕竟如果生孩子就给补助,对于朝廷来说也是个负担,因此,第二个法令有个补充条件,那便是:州县乡村五等、坊郭七等以下贫民之家,生男女不能赡养者,每人发放赡养金四千。
大宋给百姓按照贫富程度不同,划分了详细的等级,第一个是乡村五等以下,就是家境贫寒,资产少于四十两的。第二个是城市户口,七等以下是家产不足二十两的,这两个等级以下的给与补贴。
补贴金额由地方按照人口数量留下相应备用金,如果不够,由国库进行补充。
不过很快,赵构的诏令又来了:愚民无知,迫于贫困不能育,故生子而杀之,官给钱物,使之有以育,则不忍杀矣。朕为民父母,但欲民繁衍,岂惜小费也?
直接将限定的等级提到了三等和五等,使得受益的范围增大了许多,并且,免除生育之家的丁税,对于妻子有孕的百姓,免除一年的徭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