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囧途是武汉华旗影视公司主出品的作品,版权归属非常清晰,10年上映时票房3700万,当时口碑虽好但票房其实相对一般,一直等到当年春节,随着春运大巴上播出,海量乘客口口相传,这部电影才彻底爆火。
不过投资小也就600万,3700万也算是小赚了一笔。
然而爆火后徐光头觉得自己只收到原定片酬并没有拿到更多红利。(徐光头当时的片酬是50万。确实有点少了,不光当演员还负责当副导演,什么乱七八糟的拍摄他都上,虽说有私心,但是这部戏有很大的功劳在徐光头身上。)
一般而言,像这种情况,都会给封个大红包的,但是呢,这个项目是政府项目,封红包?想屁吃吧你。
于是徐光头干脆绕开版权方,拉上宝强另起炉灶拍了一部同题材电影,为了蹭热度取名为《人在囧途之泰囧》(类似杀破狼和杀破狼·贪狼)
对外宣传是人在囧途的续集,观众们在相同主演和相似电影名称的迷惑下都信以为真。
在这样完全撕破脸的情况下,原版权方自然不可能再找徐光头主演,而找别人又意味着系列电影换主角,几乎不可能得到观众的认同。
就这样,徐光头硬生生从原版权方手里抢走了这个ip。
属于是很高明的一个玩法。
囧系列让徐光头赚得盆满钵满名利双收,然后口碑最好的第一部,其主创团队却是获利最少的,连劳动成果都被抢走了,甚至很多人都以为连第一部都是徐光头导演的,实际上囧途和泰囧导演、编剧、制片、出品方都完全不同。
第一部主创的功劳被无声无息的抹杀了,提起囧途,也只变成了徐光头个人风格的佐证。
不可否认,徐光头是很有才华作品质量也很高,可是说白了他发家的起点是建立在对原版权方和主创团队毫无底线的掠夺上,虽然后来被法院判罚赔偿武汉华旗500万,可这500万和被抢走的大爆ip相比又算的了什么?
囧系列可是几十亿的大ip。
这里就要有人提问了,不是说是有政府背景嘛,徐光头胆子这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