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根本就没什么服务意识。
这个时候的饭店就是饭店,要喝水自己整。
酒店就是买酒的,而不是开房的。
十三香也还只是一种调料。
鸡也只是一种家禽。
应紫的脸也羞的通红,她虽然知道丈夫说的不是那个意思,但是别人误解了啊。
小芳芳则是不懂什么意思,眼睛眨巴眨巴的看着他。
“咳咳!我就是想喝点水。”
看到应紫的欲说还休样子,再搭配上那百丽偷着红的脸蛋真让人受不了,让他有些悸动。
炒粉上桌后,方南天一阵风卷残云,三口两口就吃完了,这炒粉好吃是好吃的,可分量太少了,自己顶多吃了个三成饱,不上不下的。
应紫和方芳倒是吃得慢条斯理的,不疾不徐。
三人刚从饭店出来,突然胡同里冲出一个头破血流的年轻人,后面跟着几个人,他们一个个手上拎着棒子、拖拉机摇把、铁棍,叫嚣着猛追。
人们慌张让路,一路上鸡飞狗跳的。
这年头,流氓混混打架斗殴太平常了,前世他见的太多了。
见他们跑远了,方南天这才带着妻女往回赶。
就在回去的路上,他看到一堆人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围观的人津津有味的讨论着刚才有人打架的事。
“哎!你看这家伙像不像是庞家的那个痞子?”
“哎呦妈耶!可不是吗?就是那个二流子!这才进去多久啊就放出来了吗?”
“嘘!你不要命了,你可小声点吧!可别让他听见!”
“要我说啊,他能有现在这个样子,就是活该。”
方南天放下车子,他本身就有一米八二的个头,稍微一垫脚就看到了里面。
姓庞的,这个姓本来就很少,难道是那一位?
人群中有个人躺在地上,衣服上都是泥,脸上血渍估啦的,但是没有一个人上去扶,刚才追他的几个年轻人早就没了影子,估计是看到事情弄大了跑路了吧。
当方南天看清楚那个人的长相的时候,他不禁愣了一下,这人还真的是他,庞育!
因为是逃荒过来的,周围的人都看不起他们家,他从小就没少被欺负,与其说是他被他娘一把屎一把尿带大的,还不如说他是被人拳打脚踢打大的。
有一次这小子在里面被人欺负,被方南天救了下来,他也因此受了处罚,从那以后这小子就非要认他当哥。
只是后来方南天的媳妇带着孩子自杀之后,方南天也抛弃了这边的一切,四处流浪,后来他曾经也回来拜祭过妻女,打听到了庞育的一些事情。
这家伙出去跟了个师傅学做砖匠,也不知道他在外面吃了什么,那体格子蹭蹭长,五大三粗的,个子又高,回到镇子后,他把那些从小欺负他的人一个个的打服了,后来镇上的人见着他就像见着阎王一样。
但是方南天知道这个人虽然表面上看上去凶,其实他是一个极为孝顺,极为讲义气的一个人。
也是因为他的个人魅力,这个家伙后来可了不得了,混的风生水起,黑白通吃,他先是跑运输,后又干起了建筑,成为了市里有名的企业家。
方南天瞥了一眼周围的人,满脸的鄙夷,人家一落难,这些人就落井下石。
等人家有钱了又开始各种各样的攀关系,拼命巴结,现实的很。
这个可是未来的大佬级的人物, 此时不搞好关系,以后可就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