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六百四十四章 已经认识二十几年了(1 / 2)

林千开了一个高定礼服工作室,专为名星富婆们服务。由于总统大婚的礼服出自她手,在圈子里打开了市场。

很多明星富太太慕名来找她定制服饰,她也变得忙碌起来。

这天,快到深夜的时候,她才从工作室出来。

她坐着电梯到了负一楼,地下车库里也安静的可怕,好在她以前什么事都经历过了,并不想信鬼神一说。

不然,死在她手里的人多了去了,也没见谁来找过她。

所以她踩着高跟鞋,疲惫的往自己的车旁走。

就在她手碰上门把手的时候,听到了脚步声,她扭头看了一眼,却没有人,只是感觉到一双眼睛盯着她。Μ

她赶紧拉开车门上了车,然后锁住车门,目光在停车场内来回来的寻找着,但就是没看到人。

林千启动引擎,然后开着车离开。

就在她离开之后,她对面的车后面走出一个女人,跟她长得一模一样,目光凉凉的盯着那辆红色跑车。

林千回了麋鹿山庄,她还是喜欢住在这边,因为这里曾经是他和林锡的家。

也是她幻想过,他们结婚后的家。每一处都是她亲手挑选的,意义非凡。

回到麋鹿山庄的时候已经三点多了,她是实在太困了,洗了个热水澡就上床了。

一觉醒来已经是中午一点多了,并且她是被饿醒的。

她起床,光着脚下楼,准备做点吃的。

白皙漂亮的脚踩在第一个台阶的时候,就闻到了厨房里飘来的食物的香味,她微拧了一下眉,快步往下走。

进厨房就看到林锡的背影,她已经两个多月没见到他了。

林千原本紧张的脸才松懈下来,她拿起杯子接了一杯水,捧着杯子喝水。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他的事业版图在z国,所以这边他只是偶尔回来,像他这样的大忙人,应该是没时间休息玩乐的。

林锡在她下楼的时候,就听到脚步声了,他的警觉性很高人,就算她光着脚,他也能清晰的听到。

他把炒好的菜装盘,然后转身把菜布到外面的餐桌。

“如果我再不回来,你是不是准备把自己累死?”

这丫头工作起来,没日没夜的,要不是他留了她助理的电话,他问过她助理,她说林千每天都工作到深夜,吃饭也不规律。

他只能丢下手里的工作,回来照顾她了。

林千微微一笑,“你应该要恭喜我呀!说明我的工作室很赚钱,生意很好。”

她转身出了厨房,站在餐桌前,伸手要抓菜吃,被他打了一下。

“去洗漱,洗漱了再吃。”

林千是真的饿的不行了,但他又管着她,她怒了怒小嘴。

“讨厌!”

她只以放下杯子,准备回房间去洗漱,在他转身的时候,她赶紧捡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然后她对着林锡说道。

“哇,你这红烧肉做的越来越好吃了。”

以前他们相依为命的时候,偶尔他会做一顿红烧肉给她吃,但那时他们穷,买肉的钱不多,每次只能买一小块。

所以肉几乎都在林千的碗里,他就只倒点汁拌饭,她要喂他,他就说自己不爱吃肥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