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兵与贼(1 / 2)

蠢贼 长弓难鸣 1058 字 5个月前

喜欢一个人的方式有很多种,光明正大是一种,偷偷摸摸是另一种。

黄毛坐在韩梅和何为的对面,就像三年前一样,只是这一次,何为可以光明正大地牵起韩梅的手,而黄毛只能偷偷摸摸地瞄向韩梅。

鼻子小巧,朱唇迷人,眉眼盈盈,连耳边的垂发都是那般迷人。

黄毛听着韩梅一板一眼的询问,自己三心二意地回答。他心里比谁都明白,韩梅是不可能和他在一起的,一个是兵,一个是贼,势同水火。像他这样的人,只有偷偷摸摸,才能在警局里光明正大地看着韩梅。

他还记得最后一次和韩梅见面的场景,炎热的夏天,是他第九十九次被韩梅逮个正着,偷的第一百零一辆电瓶车,72伏,九成新,米黄色。

那一天,韩梅守了他一路,他也看了韩梅一路,最后和现在一样坐在了何为和韩梅的对面。

2分13秒之后,何为问了他一个问题,“好端端的一个人,为什么要做贼呢?缺钱就去打工啊……”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很多问题都没有答案。

黄毛笑了笑,并没有直接回答,“打工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去打工的。”

有一句话,黄毛没有说出来,偷电瓶或许没脸见人,但是不偷电瓶就见不到想见的人。一直以来,他都认为韩梅是一个不苟言笑的冰山美人,可是那一刻他分明看到韩梅的嘴角上扬起了一个动人心魄的弧度。

感觉就像是冰雪融化,春意盎然,黄毛在那一刻心花怒放。

紧接着,何为讥笑着又说了一句,“你还真把看守所当家啦?”

这句话也见仁见智,起码在当时的黄毛看来,看守所和家并没有两样,吃饭睡觉,还能看守心上人。黄毛抓了抓像稻草一般的头发,笑着看向韩梅,“这里的人说话风趣,个个都很有才华,我很喜欢这里……”

一个人留恋一个地方,通常是心里放不下那个地方的人。有心上人的地方就是家,不管这个地方是家里还是牢里。??签字画押之后,黄毛注视着跟在何为屁股后面的韩梅离开审问室,决心下一次再遇见韩梅的时候,就告诉韩梅,他被抓不是因为行窃,而是因为心怯,心里小鹿乱撞的胆怯。

偷人者风流,偷盗者拘留。

黄毛没想到,再见面已是三年后,心上人也已经被别人偷走。牢里他们没相见,牢外他们没相逢。他打听过韩梅,有人说她出差了,有人说她出嫁了。后来,他又开始偷车,希望和韩梅再续前缘。

只是他没想到,这一次来的是何为,还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答案。

黄毛含情脉脉地看着韩梅,“好久不见啊,听说你嫁给这货了,对吗?”

韩梅轻轻地点了点头,何为的脸色开始渐渐变黑。

黄毛深吸一口气,眼神忧郁地说道,“那么,你该把从我这里偷走的东西还给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