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小东虽然表面上过着轻浮的生活,或者是有点花心。其实却是个办事有条有理的人,当他很小的时候,也就是读中学的时候,有一次借钱被拒绝,对于自尊心极强的他感觉受到了侮辱。从此他合理分配好自己的收入,之后就再也没有在经济上弄得难堪过。
他是一个非常懂的生活的人,因为他有一套规则,明确规定自己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小东从不越出这个范围,遇到他该做的事,他从来不犹豫不决。这套原则明确规定:不到万不得已不欠债;欠债还债;可以哄着女人,但不能欺骗男人;恋爱的女人可以随便选,但结婚的女人一定要认真挑;不侮辱人家,人若侮辱自己绝不饶恕、等等。这些规则也许在别人看来有些不合理,但在小东的心里却是不容怀疑的。小东遵守这些原则,感到心安理得。可以在人前挺直了胸脯做人。
他在A市也有了自己的一套住宅,他把他交给他的朋友方海照管。
方海是个刚毕业的研究生,不仅没有积蓄,而且负债累累,几乎每天晚上都喝得大醉,还常常因为种种风流事而被找上门来,但是同事和领导都很喜欢他。小东在早上开车经过自己的住宅的时候,看见门口停着一辆他熟悉的车子。当他打开大门的时候,就听见几个男人哈哈大笑的声音和几个女人滴滴的说话声以及方海扯着嗓门大喊的声音:“男人、女人不就那么回事吗!”小东没有打电话,就悄悄的走了上去。方海新任的女朋友,正穿着短裤,外面套着透明的丝绸睡衣,头发发黄,嘴唇鲜红,说话细声细语,像小鸟一样使整套房子都充满了她的声音,她正坐在桌旁扒着海鲜。方海正穿着一身肥大的睡衣从卧室里走出来。里边的客厅的沙发上分别躺着几个男女。
“好哇!小东哥哥!”方海叫着跳起来,忽地推开椅子,椅子上的军装掉在了地上。“主人来了,快,倒水,做早餐!呵呵,真是没有想到!我希望家里的这种状况能使你满意?”他扫视了一下几间客厅对小东说,并看了一下他新任的女朋友小梅,“你们是认识的?”
“那还用说!”小东说着,快乐地微笑着,他又想起和小梅在酒店吃饭的那天晚上,紧紧地握住小梅的手,“当然!我们是老朋友了。”
“你路过这里吗?我现在可以回避一下?”小梅说,“假如你们有什么话要说。”
“您不用客气,小梅,这里就是您的家,”小东说,“你们好,”小东对里面几个刚才沙发上起来的男女打了声招呼。
“我来给您做早餐,您先坐一会吧?”小梅说着又走进厨房,小心地端来几杯早餐奶。“阿海,加点糖给我。”她对方海说着,亲昵地唤他阿海。并不掩饰她和他的特殊关系。“好的,我给你拿过来。”方海说着走进厨房。
“您会把它们弄糟的。”
“不,我不会把它们弄糟的!”小东说完,自己端起了一杯奶,“那么,您的女朋友呢?我上次见您和一个漂亮姑娘吃饭了?”小梅打断小东的话同他攀谈起来,“您今天把她带来了吗?”
“没有,”小东的声音冷冷的,
“这样更好,一个人更好!”小梅说着,握住小东的手,似乎是对小东的安慰。
小梅用一种特殊的口吻告诉他她最近生活上的打算,她说话的时候并没有放下小东的手,“那位总是不肯同我离婚!我该怎么办呢?我和阿海总不能一直这个样子吧?我想用法律手段,您能不能帮我出出主意?阿海,锅里还煮着鸡蛋呢,别煮干了锅,瞧着点。人生有多少麻烦事啊!我一定要采用法律手段,我想要回属于我的那一部分财产,以后我和阿海可以生活的轻松一点。您知道这个人实在过分,居然说我对他不忠实,还是他做的不好,不然我好好的怎么会走这条路呢?”她说着冷笑了一下,“竟想侵占我的财产。”
小东津津有味地听着这位潇洒女人的快乐闲谈,随声附和着,半真半假地给她出着各种主意,他采用了他和这种女人谈话时惯用的语调。在他的世界里,他从内心深处把男人分成两类。一类是低级的:平庸、窝囊、不懂生活。这种男人只生活在自己的圈子里,只同一个女人来往,他们认为女人必须有廉耻心,要纯洁无暇;男人要教育孩子,成家立业,很多荒唐的想法等,这是以前所谓的传统的男人。另一类是新派的男人:他们学历高,收入可观,风流,英俊,他们身边有很多女人,他们玩转于各个女人之间,他们对什么事都抱着乐观的态度。他们常得到女人的青睐和追求。他认为只有这种男人才是社会上真正的男人,像小梅老公那样的男人他从来就不会留在心里。
小东从老家回来带回来的那种美好纯净的感觉,只是在最初,也就是刚到A市的时候,对自己的行动上会有些思索,但是不长时间又像穿睡衣拖鞋一样,又回到那个轻松愉快的世界里了。
厨房里,方海的鸡蛋煮干了锅,因为他一直站在窗口看下面一对吵架的小夫妻,引得大家哄堂大笑,骂他没用。
“以后,希望我们可以在酒店经常遇到!”她说完,整理了一下睡衣,走进了厨房整理厨灶。
小东随后也走进了洗手间,方海跟在后面。他把自己最近的情况向小东讲了讲。现在他借的债越来越多,前天一个逼债的刚走,家里是没有钱替他还债的,有几个还想起诉。他还不能向同事借钱,领导知道了,他就要离开部队。有几个女人总想给他钱花,但是长相总是很令人讨厌。但是小梅简直就是一个古代美女,她总是很令人销魂。他昨天还同小梅的丈夫吵过架,还想对他大打出手,这种决斗当然不会有什么结果,现在最大的收入就是小梅在酒店的收入了,每月可以为他还上很多的债务。他讲到更精彩的地方,小东忽然发觉作为他的朋友不想了解他太多的处境。他刚才所讲的精彩片段,他也很熟悉,他可以体会到那种无忧无虑借债生活的快乐。
“好好把握!”小东洗了一把自己光彩红润的脸,拿起了刮胡刀说:“支持你,她还是不错的!”
“真的吗?你真的很看好她?”方海大声说,“她简直太迷人了!”
“继续,我在听呢。”小东说着,用毛巾擦了一把脸说。
“阿海,来帮我!”小梅在厨房叫着。方海脸上的肥皂泡还没有擦洗干净,就往厨房跑。
小东哈哈大笑,过了一阵子,他们在嘤嘤细语谈论别的事情的时候,小东整理了一下制服,他今天要去见一个人,他早已经想见的。
他也早就听说红红来A市了,因和国庆的关系,小东感觉应该见一见红红。
她是一个正派的女人,他知道她爱他,感觉上次在她家那样对她有些不道德。但她确实有些太迷人了,当时又没有太控制住自己。他感觉,如果她是未婚的姑娘,他会娶她做老婆的。她应该受到尊敬,和对待其他女孩的方式是不同的。她值得人去尊敬!
“喂,今天有事吗?”小东问着,“我想今天晚上我们一起坐坐。”
小东不知道这时候是叫红红嫂子还是喊她的名字,只能称呼她“喂。”
“没有什么事,”红红回答着,眼睛里露出笑意,自从来到A市,她一直想他,她特别想见他一次。
小东确信爱情就是他的幸福,他早就告诉过自己,他可以没有钱,没有荣誉,但是不能没有爱情。这次红红和凤霞都在这个城市,他自然十分高兴。
在放下电话这段时间里,红红的心情就像一个初临战场的新兵,她的心扑扑直跳,脑海里思绪翻腾。她觉得分开后第一次见面的这个晚上将决定她的命运。她不停地回忆着和他的那次见面。那次见面真是格外的富有诗意,他相信小东是爱她的,就像她爱他一样。她换上自己最喜欢的衣服,照了照镜子,快乐地想着今天晚上是她的一个好日子,她有足够的力量来应付今晚的见面。她觉得她镇定自若,优雅迷人。
离约定的时间还差一点,她觉得她全身的血液都涌到了心里,看到镜子中自己的脸色,吃了一惊。现在她才断定,她之所以来得特别早,就是希望早一点见到他。直到此刻,她才看到事情的另一面,原来她是真的爱上他了。可是今晚为的是什么?为的是这个可爱的人也爱上她、对她发生爱情。可是怎么办呢?她需要如何做,应该如何做呢?
她听到脚步声,他已经到门口了,她心里感到特别的紧张。小东走进屋子的一刹那,红红就看见了他。她正在等他。她惊惶、羞怯,因此也更加迷人。她心里很高兴,高兴的心慌意乱,当她向他忍不住瞟去一眼时,她觉得她会忍不住哭出来。自那次分开之后,红红就再也没有见过小东,他的风采比那时更胜,与其说是英俊动人,不如说是温文尔雅。小东脸上的唯一变化,就是那种焕发着做任何事都一帆风顺的而又普遍受到人们尊敬的镇定自如的容光。今天晚上的微笑使他看上去更加有风采。
她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木然不动,只是嘴唇在微微哆嗦着,她在等他走过来。小东走到她的跟前,盯着她的眼睛。默默地伸出一只手。要不是她的嘴唇微微哆嗦着、眼睛因为湿润而更加明亮,她说话时脸上的微笑就会十分自然。
“我们好久没见面了!”红红说着用冰凉的手毅然握了握他的手。
小东认真的看着她,心里充溢着幸福,简直要喘不过气来了。她穿着一套黑色的开衫连衣裙,露出那白玉般丰满的肩膀和胸脯、以及圆润的胳膊和精致的小手。健美的脖子上乌黑的头发挽着发髻一圈圈倔强的露了出来,使她更加妩媚动人。
此时小东忽然间感觉到第一次见她被她疯狂迷住,但是仍然没有真正领会她的全部魅力。她今晚这副意料不到的全新模样,使她比这里任何人都更加引人注目。所有的装饰在她身上都会失色,服装只是一个镜框,最引人注目的是她这个人,纯净、自然、而充满生气。她像平时一样挺直了身子,看着小东的眼睛,眼里闪烁着光辉。他一向坚定沉着的风度和泰然自若的神情好像此时都已经不存在了。
红红微笑着。而她的微笑也传染给了他。
“您没看见过我,我可看见过您了,“小东露出幸福的微笑说。
她若有所思,“在哪里,什么时候啊?”红红惊奇地问着。
“在梦里,夜晚的时候!”他说完,他也变得严肃起来。
红红咯咯地笑着,调皮、动人的小嘴上翘着。
当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他的眼神和微笑中闪动着难以克制的光辉,他的这种感觉像火一样燃烧着她的全身。
他刚才对她说的那句玩笑话,正是她内心所渴望的。她什么也没有回答,竭力克制着自己,但她从他的脸上看出了他内心的斗争。
“要是我刚才说的话使你不高兴,那就请你原谅,”他恭顺地说着。
他说的那么彬彬有礼,看上去又那么坚定严肃,使她好一阵子都答不上来。
“您的话好傻好可爱!“她说。
“您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我都永远忘不掉……”
她竭力想使自己被他贪婪地凝视着的脸装出很严厉的样子,但是装不成。她慢慢垂下眼帘,给玫瑰色的脸颊投去一抹淡淡的阴影。她在这小小的动作里,开始重温着刚才发生的事。她想不起自己说过的话,也想不起他说过的话,但她明白,今晚的谈话使他们已经开始接近了。这使她感到害怕,也使她觉得幸福。害怕的是他是国庆的朋友,幸福的是她一直都想着他,如今却可以接近他。她停顿了几秒种,在这充满幻想的头脑里,并没有什么阴暗和不愉快的东西,只有一种愉悦的,令人陶醉的热辣辣的感觉。
此时,传来了脚步声和男人说话的声音,接着就是女人的说话声和笑声。不多一会,进来了几个客人。大维和一个健康的红光满面的青年,显然他的身体里从不缺乏排骨和啤酒的营养。后面跟着一个大眼睛黑头发女人。她迈着矫健的小步走在两个男人后面。那位青年领着大卫走过来和小东握了握手。他们两个围着红红的位置走来走去,仿佛绑在她身上似的,闪闪发亮的眼睛一直盯住她,好像要把红红吃掉。红红以前见过大维,稍知道一些他和小娇的事情。
但是这位女的,红红以前却是从没见过,她的美貌、她的过分时髦的打扮和她的大胆的举止,红红感到惊讶。她头上柔软的黑色的头发,以及她袒露的白玉般的胸部形成鲜明的对比,她的动作非常的敏捷,每走一步,她那浑圆的胸部都要晃颤几下,使人不禁产生疑问:她那浑圆的胸部里到底隐藏着什么?
小东把同事玉民和大维以及大维的妻子莎莎介绍给红红。
“还是大都市好,”大维立刻笑眯眯地讲了起来,同时对着红红挤眉弄眼,他大概是不想在莎莎面前提起他和红红在小娇家见过面的事情,红红也装作不知道。
“我和东东从小就认识,哇,你不会不记得吧!”她说了小东的小名,脸涨得绯红,之后咯咯地大笑起来,因为她当着很多人的面竟叫了她的小名。
大维又对着红红笑了一下,但没有对她说什么。他对小东说:“你结婚,我们送红包。不知道什么时候啊?”他笑嘻嘻地说着。
莎莎笑得更欢了。
“要不现在就付!”她说。
“那也行,我现在就掏钱。”大维掏钱的动作,大家哈哈笑着。
不过,按照红红的审美观,她感觉莎莎特别的迷人,她装得像个不懂事的孩子,但当真的和她接触以后,其实并非如此。其实她就是一个被惯坏,同时又有点任性的可爱女人。真的,有时候她身上的风采和大维身上的风度是相同的。有时候大维去洗手间,莎莎也跟着去洗手间;大维去柜台,她也跟着去柜台,她跟住他形影不离。就连用眼睛吞噬红红的眼光都是相同的。他们俩身上有一种凌驾于众人之上的共同点,犹如钻石在玻璃球当中发出夺目的光辉一样。这光辉是从她俩那在众人当中敢说敢笑的天性中闪耀出来的以及两个人看人时那热烈、和特有的天真无邪和动人心魄的目光。小娇看上去是一个柔弱的女人,生有一双慵懒的东方面孔和一双令人猜想的美丽眼睛,她的穿着总是同她的美貌十分相称,小娇有多少的娇柔和妩媚,此时的莎莎就有多少的强壮和洒脱。
“嘿,看到你真高兴!”她走到红红面前说,“其实以前我就听人提起过你,只是一直没有机会见到。”她用那种能穿透人的整个灵魂的目光看着红红。
“是吗?”红红红着脸说。
这时几个男的站起来,准备出去抽根烟。
“我不去,你们出去吧!”莎莎说着,笑盈盈地坐在红红身边,“您也不去吗?你不喜欢抽烟吗?”
“不,我喜欢,我喜欢看男人抽烟。”红红说。
“你总是给人一种生机勃勃的感觉,你看上去生活的非常快乐,可我却感觉生活很是乏味。”
“你怎么会感觉生活很乏味?你们是那个城市里生活最快乐的人啊?”红红说。
“也许有比我感到生活更乏味的人,但是我独自一个人的时候,乏味的要命。”
玉民进来喝了口水,玉民是小东的同事,和大维是儿时的玩伴。
“怎么,生活乏味吗?”玉民说,“你们两口子过得挺快活吗,”
“哎!生活真是乏味!”莎莎说,“自放假后,我就一直呆在家里,天天看的就是那些人,老是那个样子,没有一点新鲜感了。大家都安于现状,不再进步,这有什么意思啊!你倒是说说,你生活的秘诀是什么?”她又对红红说,“只要对您瞧上一眼,就可以看出,你是一个时刻让生活保持新鲜的女人,你教教我,你是怎么做到这一步的?”
“我什么也没有做,”对于她刚才这种纠缠不清的问题而涨红了脸。
“对,这就是最好的保持生活新鲜的方法,”玉民插嘴说。
玉民只要休假回家,就会到大维家去,一有空就同莎莎呆在一起,他和莎莎已经很熟,他知道想和男人长期的处下去,后面的女人也是很重要的。这会儿看见小东和红红呆在一起,这个老于世故的聪明人,就竭力装的对红红格外的亲切。
“什么都不做!”他微妙地笑着应和着说,“这是最好的处事方法。莎莎,我早就和你谈过了,”他对莎莎说,“要不感到乏味,就是什么都不去想,把一切生活简单化,像婴儿那样生活。好比您失眠睡不着觉,您不要去想,很快就会进入睡眠状态。这一层道理,也就是红红刚才对您说的。”
“我要是真的这样说过,就好了。因为这不仅是智慧的表现,而且有一定的生活阅历做基础。”红红笑眯眯地想。
“您倒是说说,为什么我们人会感到失眠,会感到生活乏味呢?”
“人要好好工作,欲望不要太高,简单的生存,就不会失眠了;如果心里想高兴,也必须得工作了。”
“可我就是不想上班,装模作样我不会,我就是不想上班。”
“你的问题我解决不了了,还是让大维给你解决吧!”玉民眼睛不看她,说,接着又同红红说话。
他难得遇到红红,除了敷衍性的客套话外,对她也说不出什么话,但他说这种客套时——比如什么时候回老家啊,可以一起走,小东的几个同事虽然有几个没有见过她的人,都是多么的喜欢她啦,——他的感觉总让人觉得他在千方百计的讨好她,又想对她表示尊敬,又有一种超过敬意的情感。
小东此时和大维走进来,小东说要带红红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