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的,前面的跑快点,追上他,干掉他,为了尼尔森教官,冲啊!”后面的黑人叛军们大喊大叫。手电筒照射出的光亮,在漆黑的地道里,就像光幕一样!奔跑在漆黑的地道中,听着后面黑人叛军们的喊话,我真是被气得牙根直痒痒。妈的,这群该死的家伙,他们真是找死!老子是名狙击手,不是突击手!如果此时我有一把12.7毫米口径的狙击枪,在一千五百米之外,我就能杀光他们!“这群混蛋,垃圾,你们在笑话谁?”“找死是吧,老子还不跑了呢!”一路气喘吁吁地向前狂奔,听着后面的喊叫声,我干脆站住了脚步。我所选的这条通道,它好像有点深。我根本不知道地道的出口在哪,只感觉前面是无尽的黑暗。后方的叛军们追得越来越紧了,这些该死的家伙,他们为了能够跟着尼尔森去法国,如今简直已经开始和我拼命了!这样跑下去不行……我心里想着,回头看向身后。此时后方手电筒的光亮,距离我也就三四十米远,我必须干掉那个拿手电的人!“但愿老天保佑,可千万别让我死在地道里!”我做了个深呼吸,快速躲到一个角落,用双手挖土,把自己藏了进去。地道里土质松软,这也是达格利什他们能把地道挖的这么长的原因。但是这样的地道有个致命的问题,就是它不够结实。这有点像我们在沙滩上堆城堡,稍有不慎,整条地道都会塌方的!我心里慌乱的嘀咕着,把自己藏进洞壁下的沙子里,一动不动。我有战后创伤综合症,很讨厌这种幽闭的环境。但是没办法了,为了能够活命,我必须让自己忍受这样的“恐惧”!我静静的躲在土里,将整张脸都埋了进去。大概半分钟后,我听见了后方的地道里传来了杂乱的脚步声。地道很狭窄,也就能够容纳两个人并排行走。叛军们在奔跑,廉价军靴落地的声音很沉重。我屏住呼吸,躲在土里一动也不敢乱动。一片手电筒的光亮从我的面前扫过,万幸,敌人没有发现我,我的心脏“嘭嘭嘭”的狂跳着!“嘿,快点,跑快点!”“该死的,那个混蛋跑到哪去了,前面怎么没有了脚步声?”黑人叛军们在大喊大叫,从我的面前快速经过。他们的第一个人,举着手电,后面的人只是盲目的跟着。地道里追赶我的黑人叛军足有二十一人,成“一字队形”,飞快奔跑。就在那个举着手电筒的家伙从我面前跑过去之后,我躲在土里,轻轻抖动眼皮。眼睛上的土被抖掉了,我的眼睛在黑暗里眯成一条缝。那些该死的混蛋,他们还在漆黑闷热的地道里飞快奔跑。我默数着他们的人数,静静的听着地道后面的声响。在我静静的等待中,地道后方没有人。很显然,尼尔森那个混蛋贪生怕死,他根本不敢亲自跳下来!“该死的法国大兵!”“等老子解决了他们,我再去杀你!”我眯着眼睛躲在渣土堆中,盯住从我面前跑过去的最后一名黑人士兵。面前的那些黑人,他们彼此之间的间隔不足两米。而跑在最后面的那个家伙,他与其他人的距离明显比较远。我意识到这是一个机会,就在那混蛋从我面前走过的一瞬间,我拽出了腰里的军刀,快速从土堆里出来,一把捂住了他的嘴,然后瞬间将他割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