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骤响,一场小雨后,沉睡许久的大地被渐渐唤醒。
随着天气回温,田埂上多出调皮孩童,正是天真烂漫的年纪,却要用幼小的身躯扛起锄头。
鸟儿从他们眼前飞过,蚂蚱在草丛里穿梭,然而那些鲜活有趣的小生命,却只能换来一个馋兮兮的眼神。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
正值青壮的汉子们大都去了远方,为着一个命令死守边关,连能不能活着回来都尚未可知。
在这种时候,甭管是老是少,是男是女,都得咬着牙顶上,唯有先顾好家里,才能有心思去惦记亲人。
沈家一共开了十亩地,算不得多,却也不少。
虽然有着杨一在,能顶上好几个壮劳力,其余人也没偷闲,皆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就连做饭的活计,都交给了沈知夏,忙起来时,也顾不得啥滋味,能熟,能吃饱就成。
期间,薛永安偶尔会来帮忙,住上一两日,回县城办公一两日,如此反复。
他是牟足了劲要摆脱白面书生的形象,每回下地里干活,都特意换上短衫,赤裸着两条胳膊,让身躯得到充分的日晒。
起初,乡亲们刚发现时,心中都止不住的纳罕,觉得这人远望像是县太爷,近望……那就更像了。
可谁都不敢认。
哪家当官的能下地干活?还穿得如此不讲究?
即便就是小薛县令,那也只能当做没瞧见。他跟春丫头,自家是一个都得罪不起!
不过这也给了大伙儿信心,望向两人的眼神总是透着股暧昧,就差直接问他们何时成亲!
刁氏是赶走了一个又一个热心肠的“八婆”,才没让这些八婆变媒婆。
这日,农耕总算到了尾声。
正午时分。
艳阳高照。
沈知夏赶着骡车来送饭,一见她来,沈鸣秋“嗷”得一嗓子从田里蹦出来。
“谢天谢地,终于能吃饭了!”
他绝不是爱躲懒的人,也非吃不了苦,主要是,自从在常大夫的医治下,身子骨渐渐转好后,饭量就莫名变大了。
以前一顿塞半碗都可能难受,如今一顿两碗像是垫垫肚子,眼瞅着要成为继小老四后,沈家的第二大饭桶!
“吃吃吃,就知道吃!常大夫给你开的莫不是猪精药……”
刁氏把农具扔上田埂,在水桶里净了净手,本想多唠叨几句,可打眼一看食盒,立马就把后头的话给咽回去,默默将自己碗里的饭扒拉了一半给老三。
“多吃点好,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可不敢挑食啊……”
沈鸣秋无辜地眨巴眼,戳起一块饭团子,扔进嘴里嚼了几下。
熟了,但是熟过了。
有点硌牙。
二米饭其实不难吃,关键是菜,沈知夏在厨艺一道上,比之她大姐还要没有天赋。
反正刁氏吃了两天,没作声,再去田里干活时,总不忘随身带上一小坛酱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