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寨门到清风寨的聚义堂,足足走了二十多分钟。到了聚义堂,莳花便看到那上首主位上,坐着一身形魁梧,满脸横肉的络腮胡汉子。</P>
他的旁边,还放了一把巨大的九环大砍刀。那刀闪着森森的寒光,冒着丝丝煞气。</P>
他的旁边还坐着一人,比那络腮胡子长得顺眼一些。莳花只觉得那人有些面熟。</P>
莳花暗忖:哦,那坐主位的恶汉,想必就是贼首了,所谓擒贼先擒王,待会儿要打起来,先打贼首,这可是行走的赏赐啊!</P>
锦衣女孩以及莳花几个,被带进聚义厅。</P>
曹老大满脸堆笑,声音谄媚,“大当家的,您要的货,都给你送来了。你先看看。”</P>
别看曹老大对她们几个挺狠的,可是在程大壮面前,却乖顺的像一条狗。</P>
程大壮是老色批了,可这会子,他顾不上看美女。他一下看看画像,一下看看在地上站着的莳花。</P>
还真是一毛一样。</P>
他扶额,脑子飞速运转。已经到手的钱,没有吐出去之理,这坨肉,他吃定了。</P>
二牛吃亏,是在云宅,那儿有三个变态强者。可现在那仨没在,就一个奶娃娃,她强不到哪儿去。</P>
速战速决,控制住这娃娃,把她速速交给夏侯文渊。只要他接手了,他们的交易就算完成,把尾款收回来,才是正事。</P>
至于奶娃娃的家人寻来,只要人不在他手上,那就跟他无半毛线关系。</P>
他拿到钱,进可继续做逍遥自在的山大王,退可带着这些年搜刮抢来的钱,到江南等地做个富家翁,享人间富贵。</P>
嗯!完美,就这么办。</P>
曹老大见程大壮陷入沉思,半天都不吭一声,心下便忐忑上了。</P>
但他不敢问,也不敢说,自动避在一旁。反正,程大壮要的人,他带来了,后面的事,他也管不了。</P>
林岩瞧着,聚义堂里凶神恶煞般的山贼们,早就吓尿了。他抖着双腿小声嘀咕:要死了,要死了。这回死翘翘了,谁要能救我,我求我爹送千两,哦不,万两黄金。</P>
“真的?说话算话。”</P>
冷不丁的声音,林岩差点吓晕过去。莳花一丝灵力相托,他才没当场摔叭。</P>
与林岩鲜明对比的,是那小瘦男孩。</P>
他的表现,真令莳花刮目相看。他年纪虽小,个也矮,但他眼里流出的那份决绝,嗯,与大锅锅有三分神似。</P>
想到长风,莳花觉得,跑路时,得把这小倔种带上。</P>
程大壮打好主意,他把画像,再与莳花核对一番,准确无误后,这才把画像收回怀里。</P>
同时,招来名心腹,在他耳边嘀咕了几句,让他速去与夏侯文渊报讯接人。</P>
转头瞥见曹老大,还在边上候着,他从木箱里捡出一块最小的银锭,甩了过去。</P>
“这次的货,我很满意,滚吧!”</P>
曹老大道了一声谢,捡起银锭,麻溜圆润的滚了。</P>
玛呀,总算可以走了,一路上的狼嚎和嘶嘶声,让他后脊柱都发凉。</P>
这地方有鬼,得赶紧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