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人家盗贼的本事,钱明理就算是喜欢无事生非,也不至于去抢这个买卖——其实他也不是特别的理解为什么柯罗尼的统治者们不去处理盗贼,因为这些人对稳定统治很明显没有好处。
他其实是没想清楚,盗贼本身是弃民,对于统治者来说,没有价值,而弃民禁绝不断地,杀也杀不干净。
再说盗贼的主要业务,也不是偷东西,而是情报交易和黑市物资,这些业务统治阶级不需要,可是底层贵族,那些只有一城一地的英雄们,却离不开。
所以清剿盗贼是费力不讨好的事儿,还会造成上下离心,根本不值得干。
不过钱明理也没有把盗贼连窝端的意思,他的目标,只是语言水晶,而且只是制作方法——可他也没想到,这制作方法,竟然是一个人,活人,还是个老太太。
本来以为,语言水晶供不应求是本地人工艺水平不够,换成地球工业水准,一定能改进到廉价消费品,结果呢,不是工艺问题,因为这玩应没有工艺。
钱明理有些不知所措了,只好回来找他这个似乎是万事万灵的师傅。
康王听他一通抱怨,很有些欣慰,因为他想起自己,当初也是一样,有什么搞不定了,就回头找师傅,这就是传承啊……
问题是,他师傅确实万事万灵,有求必应,他不是,他能力有限啊。
而且他捻着这橄榄大小的水晶块,很有些犹豫,他总觉得这东西,他好像用过,但是又很确定,自己是第一见到这东西——他也找了好久语言水晶来着,可是一直没货,时间一长,他就忘了自己为什么要找这东西了。
“超能力?制作语言水晶?此事……过于玩笑,不止如此吧?”
康王沉吟着,下头站着那个鸡皮鹤发的老太太,一身中不中洋不洋的长袍,埋了埋汰,腰上斜挂了两条带子,一条是麻绳,一条是皮绳,上面跟杂货铺似的,挂了各式各样的瓶子,还有奇怪的标本,从蟾蜍到蟑螂,应有尽有,怕不有三四十种。
披头散发蓬头垢面光着个脚,老态龙钟,拄个拐杖还得两个手抓着,好似十分怕他,眼睛都不睁,抖得筛糠一样:“大王英明,其实是把脑子里的内容灌输到随便什么东西上,给人观看。
只是使用和观看次数都有限制,水晶是我能找到的最合适的载体了。”
康王乐了,这超能力他见过,当初有个穿越者也有着手段,不过那厮选择把脑子里的画面塞进优盘里,后来靠做特效发了大财,不知道这老太太是没想到啊,还是试过了只是不行。
“如此,水晶用过之后化为粉末,也是你故弄玄虚而已?”
老太太连连摇头:“不是不是,因为没有必要让它可以用第二次,市场需求不大,成本又高,所以就选择了廉价的次等水晶,水晶内的能量消耗完,自然就碎了。”
熟悉感越发强烈,康王有些纳闷微微一歪头:“你恐惧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