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快到了拉,你不要再催了好不好。”呵呵还没和大家说,我叫李小冉,虽然有点花痴了,但是我却很心软哦,无论什么可怜的东西,都往家里带。
我最大的的优点,我很爱读书可就在租书的路上让我遇到了他。天气真好,我在心中默叹,突然感觉好像绊在什么东西上,回头一望,原来是一个男生趴在地上。“喂,你醒一醒”我用出我吃奶的劲猛地一拉,他整个人躺在我身上。仔细一看,还没发现虽然脸上脏脏的但是掩饰不住他的帅气。
太帅了。高高的鼻子大大的双眼皮,皮肤甚至比女生还要光滑,他整个人都散发着一种高贵的气质。我急忙止住我的花痴,连忙送医院。医生告诉我没什么,只是营养不良而已时我才舒了一口气。本小姐心肠好,这个大帅哥连拉带扯的弄回了家,“看你瘦瘦的,怎么这么重?”不知道从哪里传出的声音。“谢谢”一个好听但又虚弱的声音,我被他说话下了一跳,“你醒啦,你告诉我你家在哪,等你身体好一点后送你回家。”“我我没有家’说完他的脸不由自主的低了下去。“我可不可以住你家呢?”什么!住我家?孤男寡女?他竟然使……出了最致命的一击,可怜又帅气的看着我,我唯一的缺点就是花痴啊。看他这么可怜,算了就留下来吧。“你就留下来吧”但是我发现我错的太离谱了。
一个星期后。“老天,我这一辈子做过最后悔的事就是把李冰浩带回家。你们可不要被她天使外表给迷惑了,他根本就是一个窝囊鬼,洗衣做饭整理房间统统不会。我美好的假期就浪费在伺候浩的身上,连好友齐齐都说我瘦了好多。唯一的回报就是他那张天使的脸,在美丽的外衣下,一个恶魔心。当每次他发现把我弄生气后一眼看了我的弱点——花痴。用美男计来求我原谅,我,总是狠不心把他赶走李冰浩真是牢牢的抓住了我的弱点啊。
从此,我的好生活就此此打住,也应了那个谚语:自作孽,不可活。时间长了我们两个不像刚刚认识的时候,不说话尴尬的要死。我渐渐发现浩的脾气有多么的懒散。我这个美少女少女化身变为保姆。放学后我回到家,竟然发现平常在家看电视的浩没在家。浩从来不出去的?怎么了?我要跟出去看看。他还没有走远,我要尽快的准备一下。多少有点紧张。
在浩又一次走出家门的时候我早已化妆完毕。(我敢保证,我现在这个样子连我妈都不认识。)我在心里想天啊我这时的一次跟踪也是最后后一次,不要大雷劈死我啊!我悄悄的跟在浩的身后,我又一次感到自己的腿有多么的短。
到了?一个宫殿似的公寓,我蹑手蹑脚的跟在好的身后,我躲在一棵树后。看见了浩进入了一个豪华的想皇宫的地方,看见一个老人,一身黑衣,手中的拐棍让人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爸爸……”“你还知道回来啊”“你为什么逃婚,订婚典礼上说不见就不见,你让我的脸往那放”我看得出他在颤抖。“我不喜欢爱慕虚荣的女生,我不要没有爱情的婚姻”“我知道你知把我当工具,保住地位的工具”“浩,我是为你好”“算了,我不该回来的”浩的眼睛里有一点无奈和生气。伯父终于爆发了“你不回来可以不用回来,你滚”我的小心脏都被吓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