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仙家的规章制度(2 / 2)

6.应该做佛道的护法,非常容易增加自身的道行;

7.对于一切的仙堂都应该尊重,不可欺犯;

8.应礼敬一切圣贤,无论人或仙神;

9.对于正法不怀疑,时时熏修,自可正果;

10.尽自己所能教化众生,不可误导;

11.不可纵容弟子为恶为非;

12.凡事应以和为贵。

散仙章共计十二条既:

1.无事不居烟火之地,勿妨碍常人生活;

2.对正仙仙长应常怀敬仰之心;

3.一切时刻应心中常生上进心;

4.勿要攀比福报多寡;

5.莫与同道争锋火并;

6.修道之时常怀利人之心;

7.对于善人长相拥护,对于恶人长相远离;

8.勿对常人之阴阳二宅广生损害;

9.勿对体虚身弱阳气不足之人梦魇迷惑;

10.应以修道正果济世利人为先,名利放于其后;

11.勿应随时显像,以免常人生烦恼而横加诽谤;

12.应常接近佛道观庙,广听僧道说法。

胡三太爷立规矩的时候曾说过:“对于以上条目如有不遵守者破坏者,皆不为我仙门弟子,不受先师护佑,久后必遭雷击天谴。如若谨记在心,遵守不忘者,必有善神护佑先师提携,不久则归仙谱,即刻正果。望后世子孙永记在心。”

这些细条文都是胡三太爷为后世子孙立的,以免他们道业荒废,遭天雷所遣。上面对成仙的修仙的都做了系统的规范,防止这些修仙的弟子们损折道行。

此外,根据这些规矩还有另外一章,这是根据这些仙家需要出马或是立庙而规范的,主要讲什么情况可收香童、什么情况可以报复、什么情况可以要人命等等,这些都是天条允许的,没有罪过的。

法外章共计十二条即:

1.有侵犯我等修仙之地者,可以报应;

2.有伤我身体者,可以报应;

3.有害我性命者,可以报应;

4.无辜损坏我等小庙者,可以报应;

5.凡是与我等结下任何缘分者,可以收为香童;

6.凡人身上长有邪骨者,可以收为香童;

7.凡人心善无恶迹,仙缘浓厚者,可以收为香童;

8.恶心损害我身体者,可以折磨;

9.恶心杀害我等而不知忏悔者,可以夺人生命;

10.对我等不恭敬而有恶言恶行者,可以折磨;

11.故意坏我洞府毁我堂庙杀我子孙者,恶报其人;

12.有恩于我等无论是何人者,皆应厚报其人并其子孙。

从这些规矩我们可以看出来,仙家们是非常讲道理的。也并不是什么人想做出马的香童就可以做的,必须要看缘分,且有着十分严格的规矩约束着。

所以这里张九炎告诫同修,不要用自己的私欲去扰乱他们的修行,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也免得折损他们来之不易的道行。